凤凰资讯 > 社会 > 法制经纬 > 正文 |
|
说法
山西单采血站手续均不规范
2月2日,记者从山西省卫生厅医政处了解到,开府村中的单采血站原持有采血许可证,但已在去年的12月31日到期。目前,山西省已经下发了新标准,全省的单采血站尚未按照新标准进行验收。
山西省卫生厅医政处一位王姓工作人员表示,开府村中的单采血站目前还没有起名字,因为没有在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也没有在技术监督部门登记条形码,手续上的不全导致不能挂牌。而类似情况在山西省境内的10家单采血站普遍存在,因为手续上的不全,即使是挂上牌子的单采血站也是不规范的。
回应
“天坛生物”确认与血站关系
昨天,北京天坛生物制品研究所的一陈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报道中位于山西方山县开府村这家单采血站“是我们的”,他转达了其老总的意见:“我们与血站有合同,血站办了合法的手续,在山西是备了案的。”但他没有具体说明自己所说的“手续”是什么,因为“我不是具体经手的工作人员”。
这个简单的说法,和记者在山西省卫生厅了解到的情况显然不够吻合。
相关链接
国家实行单采血浆站统一规划、设置的制度。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核准的全国生产用原料血浆的需求,对单采血浆站的布局、数量和规模制定总体规划。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总体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单采血浆站设置规划和采集血浆的区域规划,并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单采血浆站由血液制品生产单位设置或者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设置,专门从事单采血浆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单采血浆活动。
设置单采血浆站,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单采血浆站布局、数量、规模的规划;
(二)具有与所采集原料血浆相适应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三)具有与所采集原料血浆相适应的场所及卫生环境;
(四)具有识别供血浆者的身份识别系统;
(五)具有与所采集原料血浆相适应的单采血浆机械及其他设施;
(六)具有对所采集原料血浆进行质量检验的技术人员以及必要的仪器设备。
在一个采血浆区域内,只能设置一个单采血浆站。
严禁单采血浆站采集非划定区域内的供血浆者和其他人员的血浆。
单采血浆站必须对供血浆者进行健康检查;检查合格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核发《供血浆证》。
单采血浆站在采集血浆前,必须对供血浆者进行身份识别并核实其《供血浆证》,确认无误的,方可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健康检查和血液化验;对检查、化验合格的,按照有关技术操作标准及程序采集血浆,并建立供血浆者健康检查及供血浆记录档案;对检查、化验不合格的,由单采血浆站收缴《供血浆证》,并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监督销毁。
严禁采集无《供血浆证》者的血浆。
来源:华夏时报
编辑:
fu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