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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始末
●2006年6月18日至7月2日,邱兴华与其妻何冉凤先后两次到陕西省汉阴县铁瓦殿道观抽签还愿。其间,因邱兴华擅自移动道观内两块石碑而与管理人员宋道成发生争执,加之邱兴华认为道观主持熊万成有调戏其妻的行为,由此心生愤怒,遂产生杀人灭庙之恶念。
●7月14日深夜,邱兴华趁道观内管理人员和香客熟睡之机,持一把砍柴用的弯刀和木棒分别到各寝室向熊万成等10人头部各砍数刀,致10人死亡。
●7月26日,中国公安部发出A级通缉令,悬赏5万元缉拿邱兴华。
●7月31日上午,邱兴华窜至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万福店农场魏义凯家,以帮魏义凯家补盆子和合伙做干鱼生意为名,骗取魏的信任。当天吃完晚饭后趁其家人休息之机,用斧头和弯刀向魏义凯、魏妻徐开秀、魏之女魏金梅的头部连砍数刀,将三人砍伤后,抢得现金1302元。魏义凯因抢救无效,于9月9日死亡,徐开秀、魏金梅经鉴定系重伤。
●8月2日,邱兴华老家安康石泉县后柳镇一心村村民发现其在山间活动并立即报警,数百警民赶赴一心村对犯罪嫌疑人邱兴华现身区域及周边山脉进行合围封锁。
●8月19日晚8时20分许,邱兴华返回其在汉中市佛坪县大河坝镇五四村三组租住的房子敲门时被抓获。
●10月19日,安康中院审理后当庭做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数罪并罚,决定判处邱兴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00元。
●10月31日,上诉期满前的最后一天,邱兴华递交了上诉状。
●12月8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庭对邱兴华案二审,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12月28日上午9时,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再次开庭,当庭宣布维持安康市中级法院一审刑事判决的终审裁定,判处邱兴华死刑。
●12月28日上午9时50分,邱兴华被押到刑场,9时57分被执行枪决。 (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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