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位村民举报村支书后被挂牌示众判刑[图]
2009年08月24日 08:58新京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逮捕

被押上舞台“公示”

随后,沁阳市的公检法全面介入了。

2008年4月4日,赵满仓被刑拘。郑可元4月7日被拘,看守所医生认为他病情太重不能收监,后来他被取保候审。

到4月19日,涉案8人全部被刑拘。5月10日,沁阳市检察院决定对涉嫌“诬告”的8人,实施逮捕。

8人的代理律师之一,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会清认为,被告行为的传播范围在村内,情节不严重,构不上诽谤。即使涉嫌诽谤,根据刑法,诽谤是自诉案,除非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才可以公诉。

他认为,公安机关应让吴小宝自己到法院起诉,而不是由公安机关实施刑拘。

8月20日,沁阳市公安局分管治安工作的副局长马闯说,公安机关处理该案很慎重,决定立案时内部开会研究了,其间还与检察院进行了沟通。

对于8名村民的逮捕,沁阳市采取了“公示”方式。

盆窑村村民白小旦说,他们在5月初接到消息,要对几人实施公捕。

随后,他们被组织前往临近的西万镇西万村灯光球场观看。在那里,赵满仓、张小传、赵有福等3人被“公开示众”,每人脖子上挂了牌子,写着:扰乱公共秩序。

白小旦说,去观看的每个人,还可以到村委会领到5块钱。对此,吴小宝否认:“我知道公捕的事,但自己没去,也没有给他们发钱。”

“公示”至此并未结束。

2008年5月28日,嫌疑人韩留根的老婆卫前进接到亲戚电话,说在沁阳新闻中看到,次日沁阳市体育中心会举行公捕大会。亲戚建议卫前进去看看,也许能看到韩留根。

第二天,卫前进果然在沁阳市体育中心看到了公捕大会。

中午时分,她看到了韩留根。双手朝后,铐着手铐。

8名涉嫌诽谤罪的嫌疑人中,除郑可元和65岁的王正禹外,另6人都被押上体育中心舞台。

“看到我丈夫还在地上跪了一下,很快就起来了。”卫前进说,公捕大会主持人宣称6人罪名是“诽谤”。

根据后来的公开报道,此次公捕公判大会的主题是,打击“两抢一盗”犯罪公捕公判暨集中退还赃物大会。不过,公开报道中未提及8人涉嫌的诽谤案。

公捕大会后,沁阳市公安局于6月18日正式向检察院移交审查起诉。

判决

8人均以诽谤罪被判刑

法院审理阶段,控辩双方都提交了大量证据。

目前的材料显示,8名村民的一些指控,没有实质证据,如“吴霸天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搞的村里血雨腥风,乌烟瘴气。”“大队人员尽是赌鬼、酒鬼、色鬼,每天在村委理发店大搞流氓活动”。

结合对吴小宝本人的采访,有些指控,则属于“理解不同”。

针对车辆收费的事,记者了解到,山王庄镇也调查过,不是吴小宝公布的68万,而是164万元。吴小宝解释,68万是一年的,164万是三年的收入。

对于8人指控的组织公款旅游,吴小宝解释称,村里有些老党员对毛主席很有感情,要求到北京瞻仰毛主席遗容,2002年支部研究后,包了辆大巴,全村党员都去了北京一次,不过他自己没去。

关于“向建房户收取高于前任干部几倍、十几倍的地皮费。”吴小宝本人未回应,盆窑村第二村民组组长卫小和向法庭作证说,前任收900元,现在1000元。

去年10月22日,沁阳市人民法院判决认为,被告人故意捏造并散步虚构的事实,损害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构成诽谤罪。

8人被分别判处一年到两年不同刑期的有期徒刑。

一审判决后,8名被告都提起上诉至焦作市中院。今年1月14日,焦作市中院裁决认为事实不清,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上诉

重审后被加刑

6月24日,沁阳市人民法院再次做出判决,仍认为8人犯诽谤罪。不同的是,第二次量刑加重。

一审有3人缓刑,重审后全部判实刑。

8月20日,山王庄镇党委书记张沁峰介绍,被判缓刑的3人,原来认罪态度较好,家属找到镇党委希望帮忙从轻处罚。他与法院的朋友提了,最终3人缓刑。

“不知他们为什么也要上诉。”张沁峰说,他们上诉后,法院的朋友找过他质问:“你办了什么事,判了缓刑,还要上诉。”

一审5名判实刑村民中,除赵满仓,另4人分别被不同程度加刑。

其中,赵有福、张小传原来被判一年有期徒刑,刑期从2008年4月到今年4月3日。但直到今年6月24日重审判决,二人仍关在看守所。重审后,二人每人被加刑期5个月,到今年9月3日。律师认为,此举为“如此便不算超期羁押”。

8月20日,律师转达了沁阳市法院分管刑庭的副院长杨金保说法:“加刑是因羁押已超过刑期,没有办法了。”

8月20日下午,记者找到杨金保,他否认说过上面的话。

重审判决后,8人再次上诉。今年8月5日,焦作市中院认为撤销沁阳市法院程序违法,发回重审。目前该案仍在审理程序中。

一审中,郑可元曾提出,案件是自诉案件,公诉人应回避。焦作市中院所谓程序违法是否与此有关?焦作市中院称“不便接受采访”。

一起案件两次被发回重审,沁阳市法院副院长杨金保不想发表看法。该市政法委书记赵同金同样婉拒了采访。

8月20日,沁阳市市委书记陈敬如向政法系统了解案情后说,破坏选举、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应调查,司法机关有权力、有义务维护选举工作。他说,如果其他人都学习这些村民的行为,那么全市的选举工作就乱套了。

当记者提出,“事发是3月,选举是10月,如何构成破坏选举”这一问题时,陈敬如说,他会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此事。“如果调查发现司法机关处理错了,到时会处理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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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钱昊平   编辑: 王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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