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中国海军建设中的南沙某岛礁
中国历来享有南沙群岛主权
在各自相持不下的情况下,1991年开始,中国出于良好愿望,提出在承认主权归属中国的前提下,愿与南海周边国家共同开发南海资源的主张,即“搁置主权,共同开发”。2004年,菲律宾、越南和中国签署了联合勘探南沙群岛的协议备忘录,而菲律宾总统阿罗约在南沙群岛问题上,也历来主张和平与共同开发,只是菲律宾部分政客和强硬派军人屡屡制造事端。
事实上,南海诸岛历来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政府多次发表庄严声明,申明中国对南海诸岛拥有主权。1951年8月15日,周恩来总理在《关于美英对日和约及旧金山会议的声明》中指出:包括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在内的南海诸岛“向为中国领土,在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侵略战争时虽曾一度沦陷,但日本投降后已为当时中国政府全部接收”。其后,1956年5月29日,1958年9月4日,1959年2月27日,1974年1月11日、1月20日、2月4日,1979年6月14日,1979年9月26日,1982年11月28日及1983年9月14日,中国政府一再发表声明,重申中国对包括西沙群岛、南沙群岛在内的南海诸岛享有合法主权,绝不容许任何国家以任何借口和采取任何方式加以侵犯,任何外国侵占南海诸岛的岛屿以及在这些地区进行开发或其他活动,都是非法的、不能允许的。
南海诸岛行政上一向隶属广东省管辖,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定设立海南行政区,将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改由海南行政区管辖。1988年,海南行政区升级为海南省。中国国务院后于2007年11月批准设立三沙市,管辖位于中国南海的海南省下的西沙、南沙、中沙三个群岛。
今年1月31日,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都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国对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我们有信心、有能力维护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我们将继续致力于维护南海地区的和平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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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邱永峥
编辑:
傅文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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