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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出现问题,各方启动制衡措施 |
“动新闻”事件发生后,社会的各方都迅速启动了应对机制对《苹果日报》(壹传媒)出现的问题进行制衡。当然,这些制衡都有着严格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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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日,台北市政府以违反“儿童及少年福利法”开罚壹传媒五十万元新台币,要求予以分级;二十六日,再罚五十万元。台湾现行法令下,网路可以分级限制动新闻的内容,但“NCC”(通讯传播委员会)发现手机上网,无法可管,立刻召集国内所有通信业者,共同讨论如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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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观察基金会、妇女新知、励馨、全台教师会等约二十个台湾民间团体,到壹传媒大楼抗议,强烈指责“动新闻”传播腥膻色,要求立即停止侵害人权的模拟新闻手法,同时呼吁相关主管机关主动调查。号召:“全民动起来,抵制动新闻!”公民团体代表更在现场说,“请问壹传媒老板,如果你的妻子、小孩遭到性侵、暴力、自杀案件,你还愿意让妻小看动新闻,让他们受到二度伤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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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司法机关也积极行动起来,对《苹果日报》(壹传媒)的动新闻内容进行调查。台北地检署主动剪报分案,由妇幼专组检察官涂永钦侦办。调查相关媒体是否涉及违反“刑法”第两百三十五条“散布、贩卖猥亵物品及制造持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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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内媒体就此事反映出来的媒体责任、法律漏洞等问题也进行了批评和反思。联合报表达了自己的担忧,当媒介科技进展到数字汇流时代,新闻与信息以各种形式无孔不入地渗入人们生活,对当局与台湾社会的考验才刚开始;而中国时报发表社论认为,“动新闻”网路试播、手机上线后,问题比报纸在超市贩售更严重,因为政府不可能订定法律限制十八岁以上成年人才得持有手机或使用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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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众议院在2006年2月通过《反低俗法案》,可以对电台、电视台、演艺人员作出上不封顶的处罚。此外,美国还有专门针对网络黄毒的《防止儿童色情法》、《儿童在线保护法》等四部法律,限制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浏览色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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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内政部2001年设立了儿童网络保护特别工作组,专门为在网上保护儿童安全出谋划策。内政部还开展了名为“如何在网上保护你的孩子”的宣传活动,向家长介绍网络的功能、潜在危险及其对儿童可能造成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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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17岁以下没有身份证的青少年,网站在获取青少年详细信息后,会通过向手机发送密码的方式确认使用者身份。由于韩国手机在销售时必须有身份证明,网络管理部门在需要时可以通过与手机运营商合作,追查上网者的真实身份,对未成年者加强管理,提供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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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各级警察部门都公布了举报电话,并实施“网络巡逻”。日本有关部门还规定,销售色情刊物的书店和便利店必须辟出专柜,注明“少儿不宜”字样,并且必须将黄色杂志和书籍用塑料薄膜或者外套膜进行外包装,以免青少年随意翻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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