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聃:罗彩霞案“被拖延”是更大的耻辱
作为标志性事件的主角,罗彩霞又一次勇敢地说出自己的“被侮辱与被损害”。因被同班同学顶替上大学而广受关注的湖南邵东女孩罗彩霞正处在新的无奈中。5月4日,罗彩霞对记者说,她起诉王佳俊、邵东一中等八被告的案子立案已近一年,开庭时间仍遥遥无期,法院没有给出任何解释。(《中国青年报》5月5日)
从当初冲破重重阻力向媒体爆出自己的遭遇,到近日在博文中心绪沉重地写下“那一刻,忽地萌发了撤诉的念头”。触摸罗彩霞的心路历程,我能想象得到她这一次还没有找到终点的维权之行,正在遭遇着怎样的尴尬与失望:案件审理迟迟没有提上日程,相关调查结果依旧柳暗花不明。
对于罗彩霞案,谁在选择沉默、选择观望?至今,我们尚不清楚,那各种力量到底来自何方。但毫无疑问,其中有两个缘由是清晰可见的。一是贵州师大历史与政治学院院长唐昆雄作为该案的关键人,为冒名顶替罗彩霞者王佳俊代领录取通知书,但贵州省教育厅至今仍未发布对其的相关调查结果,这无疑拖延了案件真相的全部浮出。再就是受理该案件的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的迟缓行动,罗彩霞起诉、法院立案已近一年,远远超出了《民事诉讼法》中“六个月”期限的规定,而该法院至今没有解释这种情形背后的“特殊原因”,无意乎?有意乎?
我在想,在这些有意拖延或者忽略现象背后,是不是有着权衡和舆情的因素?去年罗彩霞事件刚被爆出的时候,基于其公然性和恶劣性,每一个悉知该事件的公众,都感觉到了被冒名顶替者的屈辱。也正因为如此,贵州省教育厅才迅速表态彻查当事人唐昆雄,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也迅速受理了罗彩霞案。可当舆情的潮水退去,一群人的呼吁重新缩化为一个人的战斗,贵州省教育厅和当事法院也自然就露出了“裸泳者”的本质:能够拖延以推卸自身责任,就以时间战术拖延之。
这种无力感还来自制度的漠然。在罗彩霞事件刚走进公众视野的时候,的确曾引发了教育部门的注意。2009年6月,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发出《关于核实普通高等学校重名重身份证号在校生学籍的通知》,要求各高校认真核查疑似冒名顶替的在校生。但遗憾的是,这次清查行动没有一个圆满的结果,也没有促成常态性、制度性的预防举措的出台。而当相似的“罗彩霞们”重复出现在公共空间,基于被关注效应的递减性,多数的当事者被遗忘,近乎宿命。
罗彩霞还在倾诉,尽管她有些疲惫了。当然,基于媒体的再次报道,罗彩霞案的处理可能会走上加速的道路。问题是,不是每一个罗彩霞都会被人一再关注,拿什么来保证常态化的正义?回答这样的问题,真是让每一个直面的人都备感艰难。湖南长沙 王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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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邓海建
编辑:
霍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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