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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应对网络舆情能力排行榜:山西疫苗事件垫底
2010年04月12日 07:20中国青年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山西问题疫苗:一场“中国式恐怖事件”

2010年3月17日,《中国经济时报》发表了记者王克勤的系列报道“山西疫苗乱象调查”,称山西近百名儿童的死亡、病残,疑与接种了曾暴露在高温下的疫苗有关。3月22日下午,山西省政府召开了新闻发布会,重述了疫苗合格的结论,并称已紧急组织专家组进行核查。此后,山西专家组发布了《关于网络报道15名儿童的基本结论》,断言儿童的病情与“高温暴露”疫苗无关、与华卫公司无关等结论,受到强烈质疑。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舆情分析师董海博:

“山西疫苗”事件发生之后,不到10分钟且推诿塞责的政府新闻发布会就遭到广泛质疑。网友指责某些政府官员因为与事情有千丝万缕的关联,不仅隐瞒内幕,而且通过公关宣传部门封锁新闻报道,试图转移公众视线。

“疫苗事件”各项指标垫底,说明政府在事件的处理上的做法亟须改进。这是一场“中国式恐怖事件”(《潇湘晨报》)。对造假的姑息,使得暴露的问题没有给出经得起追问的真相;对利益相关者的纵容,使得漠视生命者没有付出应有的代价;权力对监督的傲慢,使得公众的信心倍感挫败。

忌讳与回避,丢失的不仅是民心和政府的公信力,更需要深刻警醒的是,它会让作恶变得更容易,会让社会良知大量流失,会让热爱生命变得更加艰难。

特邀专家毛寿龙(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副院长、教授):

首先,信息公开是最重要的。不能是因为政府行为,而可以隐瞒有关疫苗可能产生的问题。可以说,信息公开是政府有效接受舆情监督,少被动、多主动的有效机制。因此,政府一旦发事之后,要及时接受舆情监督。不要因为事情小,案例少,而掉以轻心。否则,一味策略性应对,而不是接受舆情监督,其结果就是事情越闹越大,最后从个案,一步一步走向公共危机。

“疫苗事件”问题的主体是政府部门,是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给人钻了空子,把疫苗当成了摇钱树。任何人做了错事,可能都很难承担错误的后果,所以,核心在于要建立良好的责任制度,能够让人很好的在平时就承担责任,而不是到出了事情就承担责任。需要加强民主政治建设,让官员时时面对民意的提问和考试。

江苏常州环保局“批评有奖”:要有敢于接受批评的气度

2009年7月12日,江苏常州网友“认真”在常州中吴网、化龙巷等论坛发帖称该市环保局长不作为,必须引咎辞职。2010年3月11日,常州市环保局通过网络发帖对网友“认真”发动“人肉搜索”。3月15日,“认真”来到了常州市环保局,环保局长周斌向他送上了该市首笔2000元“网络监督奖”,以此感谢他对常州环保工作的监督。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舆情分析师副秘书长单学刚:

当习惯了把持批评态度的网民说成“别有用心”后,部分地方政府的思维模式就一直停留在这个程度。

常州“批评有奖”应该成为最终公民监督权、表达权,善待网民的又一个范本。“知政失者在草野”,政府的工作不可能完美无缺,可以说,网民们恰恰是监督政府施政的一面“明镜”,“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的目的也正是把这面镜子擦得更亮。

周斌局长的“闻过则喜”树立了一个好的例子,这一善待网民的举动值得推广。我们期待越来越多的周斌涌现出来,这才会使得包括网民在内的全体公民广泛参与表达的良好机制逐步形成,当“批评有奖”不再成为新闻和个案时,才能真正有一个和谐的网络议政环境。

特邀专家闵大洪(北京网络媒体协会会长):

进入互联网时代的一个客观现实是,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便时刻处在亿万网民的监督之下,而且网民在进行批评时,话语往往是尖刻的——不论你喜欢与否。对于网络批评和网络监督,领导干部应有的心态是欢迎和提倡,以广阔的胸怀听取民意,从善如流,而不是相反,以蔑视和反感来应对,甚至将网民的正当批评视为攻击政府、反对政府之举,动辄使用公权力对网民进行“跨省追捕”。

其实,广大网民并不看重奖赏,而更在乎涉及公众利益的实际问题的解决,期待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尽责,而不是失责,在出现问题后能够担责,而不是塞责,真正做到执政为民。

本报北京4月1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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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丽   编辑: 邵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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