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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林:
依法治权依法治官
从政治文明角度看,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依法治国的主要成就,是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创新发展。
现阶段我国的民主,不仅是人民在政治上当家作主,民意得到很好表达,民利得到很好体现,而且是人民在经济上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民生受到更多的重视,民利得到更多的保障;在社会上追求公平正义的和谐社会,民情得到更多的重视,民愿得到更好的实现。这是十六大以来我们党执政为民和以人为本理念的最好实践形态,是我们国家民主制度和主权在民原则的生动体现。
现阶段我国的法治,是以尊重保障人权、充分实现人民民主为目标的。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发展,是十六大以来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新思路、新模式和新经验,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宪政保障方式。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实行依法治国,坚持依法执政,推进民主立法、依法行政、改革司法……所有这些举措,就是要依法治权、依法治官,使人民真正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使国家公职人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真正回归到人民公仆的角色,使所有公权力真正成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器,成为实现民族团结、人民幸福、社会和谐、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
卓泽渊:
法治发展的四个成就
检索十六大以来中国法治的发展,不难发现以下四个方面的成就:
第一,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2006年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六中全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了要在全社会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目标。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成为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的现实路径。
第二,确立了实行依法执政以实现依法治国的执政方式。我们党已经在十五大确定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但是何以实现依法治国还是一个有待深化的问题。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该决定明确提出依法执政是我们党执政的基本方式,从而为我们党确立了法治背景下的执政方式。
第三,提出了建设法治政府以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目标。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要求,然而依法行政的直接目标是什么,我们有着很多思考和探讨。2004年,国务院发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该纲要确立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明确规定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具体目标、基本原则和要求、主要任务和措施。
第四,启动了改革司法体制以适应法治发展的社会工程。2004年12月,中共中央转发了《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初步意见》,从而启动了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这一改革既是推动中国法治的进一步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一项宏大的社会工程。
周叶中:
运用宪法思维执政
10年来,我们围绕“建设一个什么样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断探索、积极推进,使我国在依法治国方略的实践方面呈现出许多新发展。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这是对依法治国方略的新诠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集中体现,是我们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基本方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党的依法领导和依法执政是根本保证。因此,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党要坚持依法执政。依法执政既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
由于依法执政首先是依宪执政,因此,依法执政的关键在于运用宪法思维执政。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在执政过程中必须倡导宪法思维、树立宪法信仰、加强宪法观念、培养宪法修养。从依法治国到依法执政,都要求我们党必须运用宪法思维执政,在执政过程中以宪法为依据,全面贯彻落实宪法的各项规定,运用宪法及其基本理论解决执政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稳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编辑:
周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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