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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将设领事保护中心
2007年08月22日 06:32新华社投票数: 顶一下  【

外交部领事司司长魏苇21日表示,外交部近期将正式设立领事保护中心,以应对日益增多的领事保护工作需求。

魏苇在出席《中国领事保护和协助指南》首发仪式时告诉记者,去年一年有3400多万名中国公民走出国门,共发生领事保护事件3万多起。外交部领事司的领事保护处已不能再应对这一巨大工作量的需求,亟待扩充。

此外,从国际上来说,目前大部分国家都专门设有领事保护局或领事保护司,将领事保护处升格为领事保护中心也正是出于这一考虑,魏苇表示。

2006年5月29日,外交部首次在领事司内设立领事保护处,专门处理和协调中国海外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

外交部统计数字显示,目前海外中国劳务人员有67.5万余名,从事远洋渔业的人员达4万多名,外派船员15万多名,在海外设立中资机构的有1万多家。2006年,中国出境人数达3452万人次。世界旅游理事会估计,到2020年,中国公民出境人数将超过1亿人次。

“领事帮助”有哪些?

《指南》说,当进行诉讼或寻求医疗救助时,出境中国公民可以请领事官员推荐律师、翻译和医生。此外,还有:当驻在国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可以请领事官员协助撤离危险地区。当在海外被拘留、逮捕或服刑时,可以请领事官员前往探视。当遭遇意外时,可以请领事官员协助将事故或损伤情况通知国内亲属。当遇到生计困难时,可以请领事官员协助与国内亲属联系,以便及时解决所需费用。当与亲友失去联系时,可以请领事官员协助寻找失踪或久无音讯的亲友。

发生交通等事故怎么办?

《指南》称,中国公民在境外遇到交通或工伤事故,应立即向当地警方报案或通知雇主,并要求通知亲友或中国驻该国使、领馆。报案人可要求领事官员敦促所在国当局惩办肇事者,或协助报案人通过法律途径或向保险公司争取赔偿。

寻求领事保护应注意什么?

《指南》说,在寻求领事保护时:所提供的相关情况必须是真实、详细的。不能干扰外交部或驻外使、领馆的正常办公,应尊重办案的外交、领事官员。应交纳相关费用,如办理各种证件的费用等。应严格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

《指南》提醒,如果不能或拒绝承担上述义务,领事官员将可能无法协助中国公民报案以维护其正当权益,而且还可能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编辑: 霍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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