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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书记的感受
而随着机制的调整,另一种担忧也出现。
浙江省委党校一位教授对南方周末记者表示,在以前,常委和副书记,副书记和书记之间的界限并不明显,相互间的交流仍能畅通。副书记职数减少后,常委、副书记和书记之间拉开了距离。
这位教授认为,在“一正二副”模式下,身为“一把手”的党委书记对常委的晋升有着非常大的影响,一旦失去合理制衡,书记可能会越过两位副书记直接对常委施加影响,从而造成党委书记权力更大更集中的局面。
“这确实很值得研究。”郭亚丁对南方周末记者说。按要求,换届后,常委班子可设一名专职副书记。可是“专职副书记”的责任界限,中央文件里只有一句话,“可协助书记处理日常事务,受书记委托负责其他工作”。由于没有更多细则,在实际执行时,专职副书记很难独立开展工作。
“老实说,我也不知道我要干什么。”浙江金华某县一位留任的专职副书记承认,“减副”前,他分管政法委,职责明确,换届成了专职的党务副书记后,却变得困惑。“好像什么都能管,却什么都管不了。”
“协助书记处理县委日常事务”,这在过去是常委兼县委办公室主任的工作职责,如果副书记来管,很容易沦为正职书记的“专职助理”或“大秘”。
而“受书记委托,负责有关工作”,又缺乏明确的职责范围界限。自己能否接受委托,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书记的个人意志甚至是私人关系,随意性增加。
这名副书记对南方周末记者表示,在同事眼里,自己成了党政正职之外排名最高的“第三把手”,比降为常委或到人大、政协等机构任职的同事幸运不少,但他却感觉自己的位置有些尴尬。
一个例子是,作为经济发达的著名县级城市,该市书记经常外出,这也给他出了道难题。按规定,书记出差时,作为专职的党务副书记,应代书记处理党务,但他却觉得很难这样走,“担任副书记的市长比我排位靠前,总不能我主持吧?”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在广西调研时也发现类似情况,该刊发表的文章称,“在新的分工下,有相当部分的专职副书记成了‘书记助理’,与党委秘书长、县委办主任干的活差不多;有的专职副书记成了‘打杂书记’,什么活都干、什么事都管。从另一方面看,又可以理解为什么事都可管可不管,显得有些尴尬。”
郭亚丁曾接触很多党政官员,他承认,权力过于集中的现象肯定存在。但他认为,这只是“个别”情况,可以通过“重大问题由常委会或全委会票决制”等程序性的配套制度完善。只要对权责清晰界定,在制度上进行规范,问题就应能解决。
副书记们流向哪里
郭亚丁和多位研究者普遍关注的问题是,党委“减副”,直接压缩了县乡两级基层干部升迁的空间,是否会挫伤他们的工作积极性。“特别是乡镇一级,以从政为职业的人很多,减少副书记,就等于减少了他们的希望。”
已转任县级市政协主席的李杰(化名)完全同意郭的看法。今年1月,他刚刚从副书记任上退居二线。
李杰举例说,按制度规定,如果他坚持不退,一旦升任县委书记,就能成为地级市的市委常委,属副厅级干部,退休时一般会享受正厅级待遇。而一旦转任县政协主席或人大主任,退休时一般只能享受正处级待遇。
“说实在的,我是真不想退。”李杰说,无论是从政治前途还是退休待遇考虑,他都曾心有不甘,但换届前,上级领导多次找他谈话,“让我们把机会让给年轻人”。这对李杰有所触动,他说,这符合升迁规律,自己毕竟已经52岁了。
和他一样,另一位转任人大主任的副书记,也已超出50岁,已无升迁机会。“我们只能服从组织决定,也必须服从组织决定。”
李杰说,县级以上被“减副”后的副书记,往往年龄都已过大,除部分适龄的干部被交流外,大部分或转任人大政协,或直接退休,“减副”工作看起来并不复杂。
但换届后被“减”掉的县镇两级副书记们,往往正是年轻的干部,且都是从相对优秀的干部中选任,在业已饱和的人事下,很难再进行安排。
编辑:
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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