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助与限制:苏联与中国的核武器研制
2010年01月11日 13:54凤凰网历史综合 】 【打印共有评论0

对于苏联态度的变化,聂荣臻曾在一份报告中总结说:

苏方执行协议的态度,1958年下半年以前还是较好的,一般能按协议条文办事,具体工作部门和办事人员还是积极热情、愿意帮助我们解决问题的,但上面控制较严,绝不许越雷池半步。1958年下半年以后,控制更严,步步卡紧。协议已定的问题,往往节外生枝,寻找借口,能推则推,能拖则拖。有些比较重要的问题,推说由两国政府重行商谈,但一经我政府正式提出,则又一声不吭、置之不理。对我多次要求加快建设进度的项目、提前交付的设备,也拒不支持。协议中没有做具体规定的问题,即强调条文文字,根本不予以考虑。

1960年7月6日,在北京核工程设计院工作的八名专家(其中六人是主任工程师)奉命提前回国;7月8日,正在兰州铀浓缩厂现场负责安装工作的五名专家也突然撤离。赫鲁晓夫宣布全面撤退专家以后,到8月23日,在中国核工业系统工作的233名苏联专家,全部撤走回国,并带走了重要的图纸数据。

五 简短的结论

赫鲁晓夫撕毁合同、撤退专家,的确给中国的核工业发展和尖端武器研制造成了极大困难。有些项目因中方未掌握设备调试技术而推迟了正式投产的时间,有些项目因设备材料供应不上而影响了整个建设进度,有些项目则因设计尚未完成而不得不从头做起。但是,客观地讲,苏联的援助对于中国核工业基础的奠定和基本框架的形成,以及原子弹和导弹的研制,还是发挥了不容忽视的作用。如果没有中苏在核工业方面的六个协议,以及苏联根据协议提供的设备、图纸、资料和专家的帮助,中国的原子弹是不可能在1964年就试验成功的;如果没有苏联提供的地对空导弹和苏联专家的培训,中国也不可能在1959年10月以后就基本排除了国民党飞机对大陆上空的肆意骚扰。如果要判断苏联对中国的核援助究竟达到了甚么程度,那么可以说,苏联在1960年停止提供技术、设备和撤退专家的举动,可以延缓但已经无法阻止中国的核试验成功了。对于这一点,别人可能不了解,但苏联人自己是心里有数的。1964年10月,即在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成功前几天,赫鲁晓夫会晤了日本外相藤山爱一郎。谈话中日本人询问中国现在是否有能力进行核试验,赫鲁晓夫坦率地回答说,中国人完全可以进行核试爆,因为苏联已经提供了许多核技术和核设备,并向他们示范了如何去做这些事情。

本文的结论是:中苏同盟,特别是在中苏全面合作的背景下,确定了苏联必须在核武器方面帮助中国──提供核保护或者核技术;由于赫鲁晓夫在政治上有求于中国,苏联不断地提高对中国核武器研制帮助的层次和力度,这是中国能在短短十年内制造出原子弹的重要原因之一;由于赫鲁晓夫在内心深处对毛泽东的不信任,特别是中苏在核战略和核政策以及处理国际事务等方面的分歧不断显露,苏联的帮助是有限度的,且时刻都在考虑如何对中国的核武器研制有所制约。总之,1950年代苏联对中国研制核武器表现出一种既要给予帮助又要进行制约的复杂心态。

本文摘自“冷战中国网”

注释

1.在严格的意义上,核武器仅指核弹头,从广义讲,这个概念包括了原子弹、氢弹及其运载工具导弹(亦称火箭、飞弹)。

2.俄国军方档案中记载,在朝鲜战争最危急的时候,即美国在仁川登陆成功以后,苏军总参谋部制定的四个可供选择的预案之一,就是动用核武器对抗美军。

3.有关此期苏联党内斗争的情况,北京大学现代史料研究中心编辑的《国际冷战史研究资料》第二辑(2001年7月)刊登了数篇俄国学者的论文,极有参考价值。至于赫鲁晓夫极力向中国表示友好的举动,笔者在〈赫鲁晓夫与苏联归还旅顺基地〉(《党史研究资料》,2002年第9期)一文中有详细介绍。

4.在这次谈判中,中方的主要要求中只有一项没有得到满足,即苏联拒绝提供有关核动力潜艇的任何技术资料。

5. 赫鲁晓夫回国后,仍然批准了中国核专家参观苏联核试验场的请求,并向他们展示了一枚原子弹。苏联国防部还派遣第12研究所的两位专家前往中国进行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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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沈志华   编辑: 石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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