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子能舍,民生不能舍:大儒曾国藩的外交思维
2009年02月08日 17:18世界知识 】 【打印共有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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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国藩和当时洋务派的主和外交,必须和他们的自强主张联系起来看。如果盲目地主和,就等于是投降,这和盲目地主战一样短视和危险。洋务派的主和,实际上是为自强的政策谋求长期的和平环境,“隐忍徐图”的自强之道,是中国在面临强敌时最为理性的选择。何况,曾国藩还主张对不同的情势予以区分呢。他认为对外关系应该着眼于大局,不应该在小事上纠缠。其子曾纪泽随侍身边多年,深得曾国藩精神的精髓,所以在伊犁交涉上据理力争,表现了非凡的智慧和勇气。

在和战之外,还有更详细的策略,比如“争”字。争什么?争关乎国计民生的重大原则问题。同治六年(1867年),他主张:以列强“所要求各事言之,……铁路、轮船、行盐、开栈等事,害我百姓之生计,则当竭力相争,始终不可移易”,“如果洋人争辩不休,尽可告以即使京师应允,臣等在外仍必以全力争回;即使臣工勉强应允,而中国亿万小民,穷则思变,与彼为仇,亦断非中国官员所能禁止。”由是观之,曾国藩在外交上是既讲原则,又讲策略的。而其“以民制洋”的策略,在现代外交中经常被运用。虽然如此,在民情和洋情日益激烈的时候,曾国藩泰然处之、高瞻远瞩的策略也显得捉襟见肘。天津教案就是一个复杂而棘手的个案。

处理教案的法律和民族困境

曾国藩最终实际上死于处理天津教案(1870年)导致的精神打击。在如履薄冰的对外关系之处理中,他的忠、信、笃、敬四字秘笈,未能挽救自己的名声乃至命运。

天津教案的起因,同当时中国各地渐渐泛起的所有教案一样,具有深刻的宗教、政治和文化冲突的背景。最直接的原因,是不平等条约赋予传教士的“传教宽容条款”,致使传教士在传教过程中造成宗教问题的政治化。天津教案中法国领事丰大业对天主教堂的武断庇护、普通民众对教堂行为的错误理解(比如传言教堂拐卖儿童,甚至对婴幼儿剖心挖眼之类),导致了中国人愤然焚烧教堂、殴毙传教士10余名的惨剧。

天津教案涉及的法律问题,因为和民族情绪混杂,导致处理起来非常困难。曾国藩显然是遵从了“法律问题法律解决”的信条。最终经查实:对教堂的传言是谣言。曾国藩乃下令处死21人(一说16人),流放四人,徒罪17人;将天津府县革职流放黑龙江;赔银四十九万七千余两并派特使赴法国道歉,了结此案。

案子了结了,曾国藩却无法面对家乡父老。在京的老乡们把他那高悬在湖南会馆的功名匾额砸得粉碎。曾国藩越发觉得自己“办理过柔”。匆忙之中,朝廷也出于保全爱才之心,把他迁往两江总督衙门。曾国藩仍然无法从中解脱,自言“内疚神明,外惭清议”,整日神魂不安。笃信命运的曾国藩,相信“寿命歹不出六十”(曾国藩1811年生)。1872年初春的那个下午,他在儿子的照料下抱恨而去。此前,他还念念不忘国家中兴,果断推动中国派出第一批留美幼童。

曾国藩的死,是中外对局不可调和性导致的。他的锦囊妙计可以助他成就内政方面的伟业,却不能帮他逃过民族纠纷的大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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