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且,革命之后,革命所追求的自由民权,不仅没有真正一一兑现,且与晚清相差远甚。黄远庸指出:“余于前清时为新闻记者,指斥乘舆、指斥权贵肆其不法律之自由而乃无害;及于民国,极思尊重法律上之自由矣。顾其自由不及前清远甚。岂中国固只容无法律之自由,不容有法律之自由乎?”
黄远庸反对革命,并不是说他主张维护清廷的统治,更不代表他赞成袁世凯复辟帝制。黄远庸记述了辛亥革命后他与庆那见面“说宪法事”的情形:“此平日赫赫炙手可热之庆那,到此最后关头,其情状可怜,乃出意表。庆王自谓,此后得为老百姓已足。那桐者至局蹐而道,谓吾曹向日诚假立宪,此后不能不真立宪。余非到此等时,尚不知彼等之恶劣一至于斯也!吁嗟!满洲亡其家国于此等人之手,岂不可哀!”
当然,黄远庸反对帝制,也与中国的官场戕贼人的个性有关。他说:“毒药之毒、封豕长蛇之凶,然犹不及中国之官界。盖戕贼人才,此为第一利剂。无耻下流、愚闇腐败种种,莫不由此酝酿增多,盖万恶之养成所也。”是奴性的渊薮:“此曹岂特无廉耻之心,乃并无心肝!岂特无心肝,乃实无皮骨!故余于六七年以前,即知吾中国人为奴之不冤!”
因此,在左右开弓,对革命派和君主专制主义者进行了批判以后,黄远庸总结说:“凡所谓党人政客,其程度不能远过于罢学之学生。凡今所深恶痛恨于官僚之毒焰者,不外于余在某抚台官厅中及安东河上之所见。而中国今日,只此两种人占有发言之权,且以后者为胜。其他若农若商若无辜之良民,皆为此二流之人所愚弄荼毒。呜呼,岂有幸哉!”
黄远庸反对帝制,为袁世凯所不容而远避他乡。同样,黄远庸反对革命,亦为革命派所嫉恨。1915年12月25日,黄远庸在旧金山寓所被刺杀。据说刺杀黄远庸的命令即为孙中山所下,由中华革命党美洲支部负责人林森执行。1980年,当年刺杀黄远庸的“凶手”终于把这个“秘密”公开,引起舆论哗然。
所以,黄远庸反对革命,是因为革命需要盲从。孙中山先生的“知难行易”理论实际上是实践论上的“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翻版,是一种愚民的思想,后来受到胡适等人的批评。黄远庸察微知著,对革命派提出尖锐的批评,正说明他作为独立知识分子身份的自觉。
当然,黄远庸并没有把自己描绘成圣人。虽然他在科举时代,即无做官的思想,但是,“至为留学生将毕业时,则谋生之念,与所谓爱国之念者,交迫于中。自此以往,乃纯然理欲交战之时期。理不胜欲,故以堕落;欲又不能胜理,故以苦痛。愈苦痛则愈堕落,愈堕落则愈痛苦。二者循环相生,扰扰不绝,遂令一生非驴非马,既不能为真小人,亦不能为真君子。推究病根所在,由于生活太高,嗜欲太广,思想太复,道力太乏而已。”
独立需要胆识,在一个官僚统治的奴隶社会,周围都是独立人格的敌人,具有独立人格的人就成了“国民公敌”。所以,知识分子的“知”与“识”,就是“良知”与“胆识”。为此,黄远庸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尽管忏悔是绝对必要的,同时也是必需的。黄远庸尽管对于自己曾经浑浑噩噩的人生、对自己曾经“为形役”、缺乏良知、没有做到独立自尊而忏悔。但是,仅仅忏悔是不够的,必须进一步从正面、从建设的角度改弦易辙,才算真正的启蒙。黄远庸首先自我剖析,认为他之所以一事无成,就是因为“资格不完,抵抗力不厚”,“而综其平生受病之原,不外于理欲交战”。所以,自我勉励“此后吾立身行事,当以一语自矢,曰无欲则刚是也。”
当然,黄远庸这里所谓的“无欲”并不是“一无所为”,而是戒除私欲,是“存天理,灭人欲”。既然既反对反动,又反对革命,就只有改革一条路可了。所以,黄远庸打定主意,“今日无论何等方面,自以改革为第一要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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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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