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城市的背影:一时瑜亮的扬州盐商和自贡盐商
2009年12月30日 16:39凤凰网历史综合 】 【打印共有评论0

无庸置疑,扬州盐商对于运作政策的手段和效果,都是自贡盐商所不能企及的。究其原因,除开财力、意识及文化底蕴等方面的因素外,扬州盐商作为一个整体所拥有的特殊的组织体系,也应当是有利于其运作政策的一个明显优势,而这与两淮盐区所实行的特许专商制度有直接关系。

道光十年以前,两淮实行的是特许专商制度,所谓专商就是介于官、商之间的人,是盐商和政府之间的协调者,一方面他们有政府专员的身份,有管理其他盐商的权力,另一方面他们也是盐商们的代表,代表盐商的利益。由于专商是世代承袭,其他人要想挤进其中几乎是不可能的,普通盐商完全是在专商的层级之下,由专商给予盐引而生存,对专商只有依附而难以对其地位形成冲击,所以客观上造成了专商所面临的竞争压力较小的局面。在这样一种氛围中,扬州盐商形成了一种较强的求共同发展的意识,一旦需要开展运作,则出钱也好、出力也好,都有一个强有力的组织者,便于形成共识和统一的行动。

自贡盐商也有其完备的组织,但这种组织更多的是为了维护内部的平衡。自贡盐商始终生存在一个竞争激烈的环境之中,对外面临着不同销岸的各地盐商的竞争,而在同一销岸内,争夺市场、争夺资源的竞争依然相当激烈。盐务管理部门为了加强对井灶户的管理,组建了场商联合办事处等组织,下设若干同业公会,如盐崖井公会、黑卤井公会、票盐公会等,公会之下设若干组,井灶户被分别编入这些组中。产额分配由同业公会层层摊配,盐务管理部门命令增产,名义上是按产额大小比例增加,实际上大户控制着的公会在分配上总是偏利大户,使之多占产额;如令减产,同业公会则是按成削减。盐务管理部门核给生产贷款,大户总是先得多得。⒁可见,这种均衡式的盐业生产所带来的内部竞争往往大于外部竞争,导致成立组织的目的主要在于调剂内部矛盾,而无暇顾及对外的政策运作和市场开拓。所以自贡盐商对外的政策运作往往是大户的单独行为,而且往往在运作的过程中还受到同业者的羁绊,这不能不说与他们缺乏整体凝聚力、缺乏整体的开拓精神有很大关系。

对盐商们来说,政策就是市场,而政府的管理政策并非是一成不变的,有时机遇就是政策。自贡盐商正是以其在机遇面前的超强敏锐性和胆识,成功地开创了有利于自身发展的大好局面,这个机遇就是太平天国战争的爆发。太平天国战争初期,清政府借拨川盐陆引2000张运济楚岸,是为川盐济楚之始,但当时川盐陆引每张只有4包,每包200斤,2000张陆引盐不过只有1.6万担左右,且清政府为了维持淮商运权,借拨川盐只是一时权宜,并未规定常年运送,也没有将楚岸改为川盐引岸的打算。但随着太平天国战争的延续,在此后的15年间,楚岸缺盐,价高利厚,川商遂大量贩运川盐入楚,按当时界限森严的盐务引岸制度,川盐入楚,是越岸侵销,应作私盐论处。但因川商锲而不舍,贩盐数量甚巨,清政府禁不胜禁,乃迫于现实于咸丰六年(1856年)在四川巫山、湖北巴东设关收税,“化私为官”,实际就是承认了川盐在楚岸倾销的合法性。当时每月济楚川盐水引900余张,运盐9万担,年运量达100万余担,其时自贡年平均产盐430余万担,济楚盐即占产量的四分之一,其后屡有增加,形成楚岸遍销川盐,以致“川楚商民均忘食淮旧制”。⒂从促使政策的变更到市场的扩张,再到产量的增加,造就了自贡盐业历史的第一个辉煌。这种局面严格来说并不是当时的清政府主动促成的,而是自贡盐商自己争取来的,也就是说先有了政策的突破,其后才是政府的认可,国家宏观政策的自下而上性在这里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我们不知道自贡盐商是否自觉地意识到了这种国家政策自下而上的特质,但他们的实践已经告诉我们,政策不只是可以争取的,也是可以创造的。而这一点在后来的历史进程中屡屡得到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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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星生   编辑: 石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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