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羊大师:董仲舒
2010年01月18日 17:11凤凰网历史综合 】 【打印共有评论0

董仲舒君臣观念的特点是:一是吸收先秦法家专制主义思想,强调君对臣、夫对妇、父对子的主导地位和绝对权威。二是将君臣、父子、夫妇关系归纳为“三纲”,提高到“王道三纲”的高度,强调了三纲的重要性。三是神化三纲,将属于政治和人伦的关系,与天道结合起来,为主观的东西找到了客观的依据。由于董仲舒的强调和神化,后世儒者送总结说:“三纲,谓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礼纬·含文嘉》)随着封建专制主义的加深,遂成为束缚中国人民“四大绳”(即政权、族权、夫权和神权)的主体内容。

五常,即仁、义、礼、智、信。孔子曾将“智仁勇”称为“三达德”,又将“仁义礼”组成一个系统,曰:“仁者人(爱人)也,亲亲为大;义者宜也,尊贤为大;亲亲之杀,尊贤之等,礼所生焉。”仁以爱人为核心,义以尊贤为核心,礼就是对仁和义的具体规定。孟子在仁义礼之外加入“智”,构成四德或四端,曰:“仁之实事亲(亲亲)是也;义之实从兄(尊长)是也;礼之实节文斯二者是也;智之实,知斯二者弗去(背离)是也。”董仲舒又加入“信”,并将仁义礼智信说成是与天地长久的经常法则(“常道”),号“正常”。曰:“仁义礼智信五常之道”(《贤良对策》)。董仲舒的“五常”学说的特点是:对仁义礼智信作了不违背孔孟思想的发挥;将仁义礼智信与五行相匹配,把纯人伦的东西纳人天道五行的范畴,从而为仁义礼智信提供了哲学依据,形成“五常之道”。

仁义:董仲舒取孔子仁者爱人和正己以正人的思想来解释仁义,说:“以仁安人,以义正我,故人之为言人(他人),义之为言我(自己)也。”仁从“人”得声,着眼点是他人,故仁人应以爱人为意;义从“我”取义,着眼点是自己,故义者应以正己为意。他说:

仁之法在爱人不在爱我,义之法在正我不在正人,我不自正,虽能正人,弗予(承认)为义;人不被其爱,虽厚自爱,不予为仁。(《仁义法》)

仁的重心在爱人,义的重心在正己,这才是仁义的真谛所在。可是假仁假义的大人先生们,却翩其反而,“以仁自裕,以义设人”,对人家严要求,对自己低标准,颠倒是非,本末倒置。一个正人君子在行仁时,要全心全意地献出自己的爱心,仁民爱物,唯恐不及,甚至连鸟兽昆虫草木,也莫不在他的博爱恩波的沐浴下,这才叫真正的仁。同样,一个君子在行义时,要严格要求自己,刻意内求自正,唯恐不深,只要做到严以律己,一切利害得失都在所不计,故曰:“仁者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仁义就是我的本份,其功其利,一任天意,不在我追求的视野之内。

礼:孔孟认为礼是仁义精神的物化,礼就是体现仁义精神的具体规定。董仲舒将礼与天道齐等,与阴阳同化,说:“夫礼,继天地,体阴阳,而慎主客,序尊卑、贵贱、大小之位,而差(辨别)内外、远近、新故之级者也。”(《奉本》)天既生人,又生五谷长养之,复生舆服来威仪之;天既生民,又为之立君,复为之置辅臣,形成等级……礼就是制定威仪,区别等级的具体规定,故曰礼“继天地”。天有阴阳,人有性情,性善情恶,适应人的善性就更善,纵其恶欲将更恶,恶性横流,天下大乱,于是圣贤根据人情制定了礼制来节制之:“礼以节人”;“夫礼体情而防乱者也”,故曰礼“体阴阳”(亦即体性情)。礼不是对人欲的扼杀,而是对人欲的正确引导,是对善性的适应,对恶情的裁节。他说:“民之情,不能制(禁)其欲,使之度(合符)礼。目视正色,耳听正声,口食正味,身行正道。非夺之情,所以安其情也。”(《天地施》)一句话,礼的法则来自于天,本之于阴阳,礼不是禁人欲,而是教会人们怎样过合理的、健康的生活。于是礼既有其客观必然性,又有其主观必要性,礼便成离不了、逃不掉,也少不得的常道了。

智:儒学的“智”与一般的知识和智能有别。孔子说:“智者知人。”“智者不惑。”智是明智之意。孟子说:智是知道仁义的实质并固守不失的智慧。看来儒学的“智”是掌握了特定内容的大智慧。董仲舒继承了孔孟的智论,视智为以仁义为内容的,能够辨别是非黑白的智慧。并认为仁智并重,“必仁且智”。如果一个人不仁不智,却很有才能,那不但不是好事,而且是非常危险的事情:“不仁不智而有才能,将以其才能辅其邪犯之心,而赞(助)其僻违之行,适足以大(增)其非而甚(加)其恶耳。”(《必仁且智》)就仁和智的关系看。仁是爱人的情意,智就是保证你正确施爱的条件,二者相须而行,不可或缺。倘若“仁而不智,则爱而不别也;智而不仁,则知而不为也。”(同上)“不别”指不别亲疏贵贱;“不为”即见义不为。儒家的仁爱以亲亲为大,推已及人,爱有等差,是有别;”墨家主兼爱,爱无等差,是无别,孟子讥之;“墨子兼爱是无父也”。爱而不别,就难免“无父”之讥。儒家主张见义勇为,孔子说:“见义不为,是吾忧也。”“爱而无别”与“知而不为”都不可取,故曰“必仁且智”!

信:孔子“主忠信”,讲究为友之间的坦诚相交;又强调为政者的信誉,主张“足食、足兵、民信之”。孟子亦要求“朋友有信”。董仲舒将忠移入信的概念之中,片面强调人臣对于君主尽忠就是信,认为人臣“竭愚写情,不饰其过,所以为信也。”(《天地之行》)

董仲舒的“三纲五常”学说,由于与天地、阴阳、五行联姻,为君臣、父子、夫妇和仁、义、礼、智、信等道德伦理找到了存在于天地之间的哲学依据,使之既具有神秘性,又具有神圣性,增强了她们的权威性和说服力。同时,董仲舒的三纲五常,强调了“主体对于从属体的绝对权威,适应了秦汉以后形成的大一统局面和君主专制形势,一经产生便赢得了统治者的大力提倡,成为统治中国达二千年之久的正统思想。此外,五常之道中“仁以爱人,义以正我”的命意,对保证专制政体下实现正己以安百姓的典范政治,无疑具有积极意义,因而受到正直士大夫的大力提倡,成为儒士文人为民请命的理论武器。于是董仲舒的“三纲五常”学说就这样广范传播开来,多层次、多角度地影响着中国人的伦理道德观念,以致于一提起中国文化,便有人一言以蔽之曰“三纲五常”。如果说孔子的思想是规范中国文化的经典范式的话,那么,这种造型作用的完成,则是通过董仲舒改造原始儒学后,逐渐实现的。

董仲舒就是这样一位上继往圣起绝学,后为万世开太平的杰出经学家。

主要参考书:

《史记·儒林列传》

《汉书·董仲舒传》

苏舆《春秋繁露义证》,中华书局标点本

金春峰《汉代思想史》页146—214

周桂钿《董学探微》,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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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舒大刚   编辑: 石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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