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乡村地权真的集中了吗?
2008年10月13日 09:55文摘 】 【打印

考虑这两个因素,中国地权分配的实际不均度应当更小。然而,即使不考虑这些因素,上述统计在世界范围内的横向比较中也是最小者之一。请看表2①。

表2 所列包括发达国家和发展水平与中国相当的发展中国家,但它们的土地分配不均度无例外地都高于中国。换言之,在横向比较中,传统中国乡村地权分配的不均度小于世界上绝大多数传统与现代国家。

表3 是更晚近的研究著作列举的数据②:

表3 中的土地分配吉尼系数只是有地农民中的统计,如果包括占农民人口九分之一到四分之一的无地者,吉尼系数还会更高一截。与之比较,传统中国的土地分配不均度显然相形见绌。

耐人寻味的是,中国地权分配的不均度不仅与没有经过土地改革的国家相比绝对值不大,与经过土地改革后的国家相比似乎也并不更高,而且中国在传统状态下地权逐渐分散的趋势似乎比一些国家和地区土改前后变化还明显(见表4)。

墨西哥革命制度党、埃及纳赛尔的“阿拉伯社会主义”和印度的“非资本主义发展道路”都经过了激进程度不等的土地改革,菲律宾也出现过促使地权分散的改良措施。中国台湾地区在日据时代土地比大陆多数地区更集中,但1949 年后进行了一般认为是十分成功的土地改革,实现了耕者有其田。但是,所有这些地方此后的地权分配仍然有相当程度的不均。相对于中国大陆的许多地方,民国前期地权就不很集中,后期进一步分散,在没有经过土地改革之前其土地集中程度已经低于上述国家与地区在土地改革以后的水平!

上面所说的土地改革是截至1960 年代的情况。而到1980~1990 年代,许多被认为是进行了“成功的”、“激进的”乃至“极端革命的”土地改革的国家,土地分配吉尼系数更是大为下降,而没有进行土改或土改形式比较“渐进”、“保守”的国家这个数值仍然很高。至于中国,在改革时代的市场经济中农地分配也呈现了一定程度的不均:

从这组数据看,传统时代中国多数地区的统计值,乃至全部样本的平均值所显示的土地分配的不均程度,不仅明显小于所有未进行激进土改的其他国家,而且与进行过激进土改乃至“土地革命”的国家的状况也相去不远。尤其是中国在改革年代恢复农户经济后经过若干年发展,到1990 年代,在没有土地私有制的情况下农民实际土地占有的吉尼系数至少也有0。41,高于我国土改前47 个样本中的8 个,比全部样本的平均值低不了多少。换言之,如果今天中国农民土地占有的不均度是可以容忍的话,那么民国时期中国至少有六分之一以上的农村似乎是不需要任何土改(包括台湾式的和平土改)的?!而根据另一份统计,1988 年中国农地调整前的吉尼系数为0。50,调整后仍达0。47,前数已高于土改前约五分之二的样本,几与平均值持平了。

笔者无意以上述分析否认传统中国土地制度的缺陷和某种形式的土地改革的正面意义。但是显然,这一分析至少足以表明:把地权问题说成是中国传统社会的首要问题、把地权不均说成是传统中国社会弊病、社会冲突和社会危机的主因,从而把平均地权说成是解决这些问题的主要手段,甚至是根本改变中国社会性质、结束“封建社会”、完成“民主革命”的标志,是没有根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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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秦晖   编辑: 刘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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