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乡村地权真的集中了吗?
2008年10月13日 09:55文摘 】 【打印

 
 

 
 

 

在47 个案例中,吉尼系数大于0。7 与小于0。4 的只有各五个,而近五分之三的案例都在0。4-0。6之间,全部47 个吉尼系数的平均值约0。53。由于无法加权,这个平均值并不精确。但当时中国地权分配一般水平大致如此。90 年代笔者对关中地区清代至民国的31 组土地分配也做了吉尼系数分析,其平均值为0。3514。这应当代表中国相当一部分土地比较分散的地区。应当指出,以上统计还有两个因素并未计入。其一,册籍上的地权统计一般都以对国家承担地权责任(交纳地税)者为对象,此即所谓“田底”权。但是,当时的中国永佃制已经相当广泛,而既不可剥夺又可以交易的永佃权(“田面”权)实际上已经具有部分地权的性质,或者说它实际上分割了“田底”所有者的相当一部分权利。在永佃权普遍存在的情况下,“地主”并不拥有完整的地权,而“佃户”并非完全没有地权,只有自耕农的地权不受影响。显然这会使实际地权配置的不均度小于名义上的吉尼系数所示的程度。其二,上述统计大部分是以户为分配单位的吉尼系数值,而在传统时代,一般富人家庭平均规模较大,而穷人家庭小,无法成家的单身汉占相当比例,因此更有实质意义的按人分配的吉尼系数会降低相当幅度(就关中案例看平均要降低约0。15 或三分之一左右)。而当代国外计算吉尼系数一般都是尽可能用按人分配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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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秦晖   编辑: 刘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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