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中国的租界和租借地分别是什么时候收回的?
2008年07月30日 16:44文摘 】 【打印

重庆 日租界:1901年9月24日, 川东道员兼重庆关监督宝芬与日本驻重庆领事山崎桂签订《重庆日本商民专界约书二十二条》,划定重庆长江南岸王家沱地段为日本租界,占地143089坪,合701亩。

沙市 日租界:1898年8月18日, 湖北荆宜施道员俞钟颖与日本驻沙市领事永陇签订《沙市日本租界章程十七条》,划定自洋码头荆州官地起,至东南临江地段为日租界,占地108857坪。

杭州 日租界:1896年9月27日, 浙江按察使兼杭州洋务总局督办聂缉规与日本驻杭州领事小田切万寿之助签订《杭州日本租界原议章程十四条》,划杭州武林门外拱宸桥北,运河东岸一带地段为日租界,占地718亩。

苏州 日租界:1897年3月5日,清政府与日本签订《苏州日租界章程十四条》,划苏州盘门外相王庙对岸青地地段为日租界,占地为100000坪;另说为778亩。

福州 日租界:1899年4月28日, 日本驻福州领事与福建宁福道员签订《福州日本租界条款十二款》,划福州口岸天主堂码头东界起,沿闽江地带170000坪,另新洲约400000坪,为日租界。

厦门厅鼓浪屿 公共租界:1901年12月,英、美、德、法、日、西班牙、荷兰、瑞典、挪威、丹麦等国领事与福建兴泉永道员签订《厦门鼓浪屿公地章程》,1902年1月, 续签《厦门鼓浪屿续订公地章程》及《厦门鼓浪屿租界中田地章程》,划定鼓浪屿全岛约4.5平方华里为公共租界。

以上在上海、广州、厦门、天津、镇江、九江、汉口、重庆、杭州、苏州、福州、沙市、厦门鼓浪屿等13个城市,共划有租界27处。在划有租界的城市中,以天津的租界为最多,共有八国租界;以上海的租界对我国各方面的影响为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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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梁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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