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界一览:
上海 英租界:1845 年 11 月 29日,英国驻上海领事巴富尔( G.Balfour)与苏松太道员宫慕久划定洋泾浜以北、李家场以南、黄浦江以西地段为英租界,占地830亩。1848年11月27日, 英国驻沪领事阿礼国(R.Alcock)与上海道(苏松太道此时自松江移驻上海, 一般人称之为上海道)道员麟桂商定,扩展地区西北至苏州河,西至洋泾浜,占地2820亩。美租界:1847年,美国代理领事文惠廉(W.J.Boone )向上海道员要求划虹口一带为美租界。1863年6月25日, 美国驻沪领事熙华德(G.F.Seward)与上海道员黄芳议定,自濠沟起,沿苏州至黄浦江,过杨树浦地段,划为美租界,占地7865亩。公共租界:1863年9月20日,英租界与美租界合并为公共租界,占地10685亩。1870年起, 公共租界越界筑路,经1898年以后的屡次扩展,1899年扩展至泥城桥、跑马场以西地带;至1930年,共扩展占地15893亩。法租界:1849年4月6日, 法国驻上海领事敏体尼(de M ontigny )与上海道员麟桂划定上海县城北门外地带为法租界,占地500亩;1861与1899年屡次扩展,至1914年,共扩展占地15150亩。
广州 英租界:1861年9月,英国领事罗伯逊(D.B.Robertson)与两广总督劳崇光议定,划沙面岛西部为英租界,占地264亩。 法租界:在划定英租界同时, 清政府允许法国在沙面岛东部建立法租界, 占地66亩。
厦门 英租界:1852年,英国驻厦门领事金执尔(W.R.Gingell )与泉州府知府来锡藩商租乌空图头巾礁地段,1861 年划定地界, 占地76亩。1899 年, 美国在厦门划定租界, 旋归并于英租界。 日租界:1900年1月25日, 清政府与日本签订《厦门日本专管租界续约章程十二款》,划定厦门虎头山下临海滩地约40000坪(每坪合中国营造尺5.8尺)为日租界。
天津 英租界:1860年10月,英国公使卜鲁斯(F.W.A.Bruce )照会直隶总督恒福与三口通商大臣崇厚,将天津迤南紫竹林至上下园地方划为英租界,占地429亩。美国在英租界南划定美租界,占地 131 亩。1897年3月,英租界扩展为1800亩。1902年10月,美租界并入英租界,成为英国租界的“南扩界”。同时,英租界又再加扩展,占地4000亩。为天津第一大租界。法租界:1861年6月,法国公使布尔布隆( A. de Bourboulon)与三口通商大臣崇厚签订《天津紫竹林法国租地条款》,在英租界北划定法租界,占地439亩;1900年12月,扩展为1380亩。 德租界:1895年10月,天津津海关监督盛宣怀和天津道员李岷琛,与德国驻津领事司艮德(E.v on Seckendorff)签订《天津条约港租界协定》,划定濒临海河地段为德租界,占地1034亩;1905年6月,扩展至3200 亩。日租界:1898年8月, 日本驻天津领事郑永昌与津海关监督李岷琛签订《天津日本租界条款十四款》;同年11月4日, 又签订《天津日本租界续立条款十三款》, 划定海光寺地带为日本租界,占地1667亩(303530坪)。俄租界:1900年12月,俄国公使格尔思(M.H.ГИPC)与清政府签订《天津租界条款》;1901年 5月,天津俄租界正式划定,共占地5474亩,为天津第二大租界。比租界:1902年2月, 天津道员张莲芬与比利时驻天津领事嘎德斯(W. Henri Ketels )签订《天津比国租界合同》(即《天津永代租地协定》),在海河东岸划定比租界,占地740.5亩。意租界:1902年6月,意大利公使嘎喱纳(G.Gallina )与津海关监督唐绍仪签订《天津义国租界章程合同》,在海河北岸划定意租界,占地771亩。奥地利租界:1902年6月,奥地利驻天津副领事贝瑙尔(K.Bernauer)与津海关监督唐绍仪签订《天津奥国租界章程合同》,划海河东岸临近意租界地带为奥租界,占地1030亩。
镇江 英租界:1861年1月23 日, 英国公使馆参赞巴夏礼(H. S.Parkes)与常镇通海道员江清骥订立租地批约, 划定镇江西城外云台山地带为英租界,占地142亩。
九江 英租界:1861年3月25日, 英国公使馆参赞巴夏礼与江西省藩司张集馨议定,划九江城西门外龙开河以东地带为英租界,占地 150亩。
汉口 英租界:1861年3月21日, 湖广总督官文委派汉阳府知府刘齐衡与英国公使馆参赞巴夏礼议定,划夏口镇(即汉口镇)下街尾杨林口上下地区为英租界,占地458亩;1898年又扩展337亩;1901年再事扩展;共占地 1069亩。法租界:1896年6月,法国在汉口租界条款议定,划江边至火车站地带为法租界,占地187亩;1902年又加扩展; 共占地492亩。德租界:1895年10月,清政府与德国签订《德国汉口租地条款》,划通济门外沿江官地至李家墩地带为德租界,占地600亩;1898 年又加扩展。俄租界:1896年5月, 清政府与俄国在汉口签订《俄国汉口租界条款》,划定自英租界北界起,沿江岸至通济门止之地段为俄租界,占地414.65亩。日租界:1897年7月16日, 湖北按察使黄德道与日本驻沪总领事小田切万寿之助签订《汉口日本专管租界条款十二款》,勘定南界紧靠德租界,东起江口,西至铁道地界为止之地段为日租界,最初占地50000 坪;1907年9月2日,又经扩展,日租界总面积达124162坪,约相当600余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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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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