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中国的疆域在不断变化,中国的人口也在扩大,中国经历了许多次分裂,但作为华夏的中国已有数千年的历史。这就为商业的发展提供了条件。中国早就有发达的商品经济,到明代还形成了曾经辉煌一时的十大商帮。但在专制制度之下,这些商品经济不能成为资本主义的萌芽,也无从产生资本主义。中国处于长期的落后与停滞之中。究其原因,在专制体制下,经济是一种统制经济,或称权力经济。权力经济与资本主义是不相容的。读侯先生的《中国经济史》,对这一点会有深刻的感受。
权力经济就是政治权力决定经济,政治制度决定经济制度,这种体制下,封建统治者的唯一目的是维护自己的统治。要维护自己的统治就必须强国“弱民”。“强国”是统治者有足够的力量可以抵御外来的侵略,并镇压国内的任何反抗。“弱民”是使老百姓贫穷、无知,易于统治。资本主义的目标是强国富民。强国用来抵御外来侵略,但并不镇压国内人民。富民则要老百姓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中国几千年来的统治者一直推崇重农抑商,正是围绕强国弱民的,在农业社会中,农业的发达足以强国,又可以使人民得以维持生存,不致造反。但抑商,即压制工商业是为了使人民不至于由于富有而挑战独裁政治。我们常讲“饱暖思淫欲”,其实这个“淫”不只指男女那点事,还包括有更多的欲望与要求。比如,富了就要读书,有更多的知识,就不会相信统治者的“指鹿为马”;富了就会要求有人权,就会要求民主,而不满于受专制、独裁。富是不满专制的起点,人民富起来,专制独裁就危险了。所以,即使在农本经济中,商也不可缺,但决不能影响到专制统治的稳定。这就必须把“商”排在末位,不断地加以抑制。重农抑商,商业受到限制,如何能发展出资本主义;这种观念指导下,商人处于社会最低的地位,何以有推动资本主义发展的企业家精神?
权力经济的基本特点之一是政府决定资源配置。上世纪五十年代初有不少经济学家主张由政府主导来发展经济。其极端形式就是计划经济。政府主导资源配置的确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但办的大事错误,就成了集中力量浪费资源了。所以美国经济学家舒尔茨称计划经济是“有计划地浪费资源的经济”。中国历史上的权力经济,也是另一种形式的计划经济。在封建社会中,统治者的目的是为了维持自己的统治,实现个人无限的欲望。这就比现代计划经济更坏。翻翻中国历史看看统治者如何穷凶极欲地生活的,看看他们极尽豪华之宫殿、陵墓,看看他们如何穷兵黩武,就知道在权力统治下,资源是被如何浪费的了。葛剑雄教授指出,花费巨资修建的长城从来没有起到保护中华民族的作用,而修水利尽管“有利于生产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但这项开支在总量中往往只占很小的比例”。至于大运河“主要是解决漕运,民用成分不大,对农业更是有害无益”(葛剑雄:《统一与分裂》,194页)。
权力经济的另一个基本特点是,国家直接从事经营活动。在这种经济中,凡是利润大的行业都由政府直接垄断经营或由政府卖给私人垄断经营。中国早在春秋时期的齐国就实行了由管仲设计的盐铁专卖(甚至还包括妓院业的专卖,管仲建立了国家妓院——官妓),经西汉的“盐铁会议”确定了以后一直实施的盐铁专卖制度。即使以后政府放开了盐业,也只是政府把盐业专卖权卖给了商人(徽商),利润的大头仍然归了政府。至于对外贸易更是由政府控制,广东粤商的十三行就被称为“天子南库”。直到洋务运动,仍然摆脱不了政府直接经营的传统。洋务运动中主体是政府直接办的企业或名为官商合办,实际上完全由政府控制的企业。政府主导是洋务运动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
权力经济之下也有私人企业,但这些企业与资本主义下的私人企业完全不同。资本主义下私人企业的成功在于他们的竞争力,但在权力经济下,私人企业的成功在于官商勾结。侯先生指出这是中国经济史中常见的现象,即“统制经济或公营事业均可导致官商结合”(第150页)。权力经济是管制经济,对私人企业的发展规定了许多条条框框。但这些规定并不是不可以逾越的硬规则,而是由官员“相机抉择”的。商人只有求助于官员才能突破这些条条框框取得成功。官员控制了资源和权力,但要把这些东西变为财富,也需要商人为他们效劳,官商结合是双方的愿望,这就决定了任何一种专制体制下官商结合的结果。历史上的徽商和粤商都是靠官商结合而致富的。晋商在明代从事盐业贸易靠的也是官商结合。清代的乔家、常家、曹家等起初都是靠自己白手起家的,但以后成为大富,靠的仍然是官商结合。官商结合的模式必然产生腐败,所以,权力经济必然是一种腐败经济。同时,官商结合能成功,也使商人失去了竞争力和创新能力。这样的商业即使再发达,也产生不出推动资本主义的竞争和创新。中国历史上的商人完全不同于资本主义下的企业家,根源正在于此。中国的商人无论多有钱,也只是官员的附庸,不可能成为一个新阶级。
中国历史上的专制制度与资本主义不相容的更基本的原因是缺乏一套适于资本主义生长的制度。适于资本主义生长的制度最核心的是产权制度。中国历史上有私有财产,但却没有私有产权制度,私有财产从来没有“神圣不可侵犯”过。因为中国自古即有“溥(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观念,这就是说,天下所有一切,最终的产权所有者是皇帝。人民都是皇帝的奴仆,也谈不上人权,这不仅是观念,而且就是亘古不变的法律。一个人无论多富有,只要皇帝一声令下就可以抄家剥夺。私有产权的缺失是中国经济始终没有出现资本主义的根本原因。
资本主义的发展还要以一套法律体系为依托,重要的比如专利法、公平竞争法等等,不重要的就更多了。中国历史上不能说没有法律。自从有了国家就有了法,发展到后来“大明律”、“大清律”等都相当详尽,但有法律并不等于就是法治国家。哈耶克曾指出,有法律并不一定是法治国家,法西斯德国也有法律,但绝不是法治国家。这取决于依照什么原则,由谁立法,以及如何执法。封建社会的法律体现了统治者的意志与愿望,统治者制定法律并执法。法无非是维持自己统治的工具而已。这样的社会不是法治社会,仍然是由统治者说了算的人治社会。“朕即国家,朕即法律”,法律并不制约统治者(“刑不上大夫”),只用于对付反对自己的人,而无论出于什么动机反对。这样一个没有法律、没有人权的人治社会,谈资本主义都是罪,何况建立乎?
中国历史上长期停滞、落后在于没有产生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而其根源则在于专制体制。近一百年前,中国人民推翻了清王朝,但并不等于推翻了封建制,推翻专制政治。这种思想的表现之一就是对政府的迷信和对政府主导的盲目崇拜。从洋务运动到中华民国,一直都是由政府主导经济现代化。甚至在二十一世纪播出的电视片《大国崛起》仍然迷信政府主导的现代化。政府主导,无论采取什么形式,都是权力经济的翻版。权力经济与资本主义不相容,也与市场经济不相容。我们始终没有一次批判封建主义的启蒙运动,历史上权力经济的思想仍在自觉不自觉地发生作用。因此,我建议关心中国未来的人都读读侯先生的《中国经济史》。读这本书不是要回顾“祖上富过”的历史,而是要找出“祖上很穷”的根源,这对我们探讨改革、转型之路肯定是有启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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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梁小民
编辑:
刘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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