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人看中印战争:尼赫鲁的战略考虑太天真
2009年11月19日 14:53中华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至今,中国对印度的领土要求基于不承认麦克马洪线,尽管西藏当时有自治权,尽管西藏当时承认麦克马洪线。中国人抓住机会于50年代扩张,他们的理由是如果西藏在法律上是中国一部份的话,那么这个协定就是无效的。

首先(再一次,让我们假定西藏在法律上是中国的一部分)西藏,不可能在法律上成为西姆拉会议的签字国。虽然西姆拉会议上西藏确实是在场的,这是事实。而且,1954年,周恩来对尼赫鲁保证西藏的自治地位。同时,因为中国没有成为西姆拉会议的签字国,而签字的双方分别是英国和西藏。再就是一个单方划定的边界(如果西藏代表签字不算数的话,那就是英国单方)无效。这样麦克马洪线就成了问题。

如果印度政府在中国于1950年入侵西藏时详述这些历史事实,而不是基于政治地缘上的考虑一味退让的话,那么世界上就会更了解这一问题,而且体谅印度的立场。但是尼赫鲁却对中国投降和讨好,并在事实上接受了这个巨大的变化。尽管叫得很凶,也感到痛苦,但是印度居然在1950年11月23日联合国大会上反对讨论西藏的诉求。因此,这个政策就是为了维护与中国的友谊,买通中国。事实证明,这是一个走向灾难的政策。尼赫鲁没有意识到中国推行的是向邻国扩张的政策。抵抗中国龙保卫印度领土的日子就会到来。

至此,中印之间由于中国的领土要求发生争端的土地分别有:

东段:在印度东北边疆局管治下的九万平方公里;

中段:喜马拉雅山分水岭两边和山口的两万平方公里;

西段:被称为阿克赛钦位于高原的三万平方公里,包括查漠的拉达克(jammu ladakh), 以及中国西藏和新疆交界的克什米尔邦。

1954年4月29日,印度和中国签订一个协议。这个协定以潘查希拉著称于世,又称五项原则协定。根据这个协定,印度放弃所有它从英国人手中继承的在西藏的治外法权和特权,承认西藏是中国的一个地区。五项原则是:

相互尊重领土和主权;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

根据中印协定,开放六个山口为什布奇山口?玛那山口?尼提山口?昆里宾里山口?达玛山口?里普列克山口(shipki la, mana, niti,kungribinri, darma, lipu lekh)作为商人和香客通道。但是很快,中国政府就正式照会印度政府抗议印度在乌热 (wu je [barahoti]) 驻扎军队,这个地区位于尼提(niti) 山口的东南,照会却声称此地是在尼提( niti) 以北。在一番争执之后,中国拒绝修改自己的错误,而且坚持领土要求。

中国在1955年的万隆会议上推广五项原则,逐步打破了外交孤立。不幸的是,1950年代后期,中国的外交政策日趋强硬,它自己就在签订原则之后三个月反其道而行之。印度的反应却是沾沾自喜,自吹自擂,一些印度政治家认为尼赫鲁成功地软化了中国龙。

印度军方一开始就存戒心,抵制这样的协议。但是梅农不以为然,他认为印度唯一的敌人是巴基斯坦。谁也不在乎潜在的危险。1948年印度和巴基斯坦因为克什米尔兵戎相见。巴基斯坦借印度不结盟政策之机采取了强烈的反苏政策,赢得了西方的青睐,特别是美国和英国。此时,苏联还没有能够完全站出来支持印度。中国在克什米尔问题上的立场倒是可圈可点。它声称保持中立。同时,中国在查漠的拉达克以及克什米尔有自己的领土主张。军队此时一再要求保持警惕,如果得到重视那么荒诞的事情就不会发生。在这一段时间里,印军的现代化和装备升级迟缓。1952年 库万辛格(kulwant singh) 的报告严辞批评政府的麻痹大意,要求尽速增编几个师,并洽购装备。到了后来,除了加强印藏边防力量外,其他建议被搁置。印军得到的指令是集中力量对付巴基斯坦,而不是中国,和中国的战争被认为是“极不可能的事”。

为了强化在西藏的存在,中国实施了在西藏改善基础设施的计划。中国打算修建从西藏沿喀拉昆仑山,经新疆和蒙古的环形公路。由于印度位于查漠和克什米尔 阿克赛地区的拉达克的存在隔阻了道路建设,环路的形成就得绕道经过塔克拉玛干沙漠,最不适宜修路的地方。中国要么修一条穿过沙漠的路,要么就借印度领土修一条印度人自己无法使用的捷径。中国选择了后一个方案。他们利用中国没有在西姆拉会议签字这样一个借口,把阿克赛钦并入中国版图,拒绝东段的麦克马洪线,自划边界,然后实施管治。

1958年10月,印度发现了这一条路,顿时发起外交交涉,导致双方相互指责。印度公众了解详情后在国会严历批评尼赫鲁,尼赫鲁情急之下逼问他的责难者是不是要他和中国人打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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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刘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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