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的印度总理尼赫鲁正在国际舞台上推进互利和不结盟的外交政策,他认为印度在初生阶段无力搞对抗,特别是在朝鲜战争期间。1950年11月18日,他给内政部部长写信说,“我们不能够挽救西藏,心有余而力不足。任何努力会给我们带来更大的麻烦。如果无力但又带来麻烦的话,对西藏是不公平的。但是我们将想一切办法来确保西藏的自治。”
不仅不想办法应对这个对印度至关重要的西藏问题,尼赫鲁反倒对朝鲜战争十分关切,他试图维护与中国的友谊,与中国一道维护亚洲的不结盟平衡,这个不实际的观点把印度引入一个灾难性的,难以预料的局面之中。
当时,尼赫鲁有两个亲密助手,一个有社会主义倾向的梅农,另一个是驻中国大使潘尼加。这两个人要对尼赫鲁承认中国对西藏的主权的政策负责。潘尼加有很强的共产党倾向,后来,他的女儿嫁给了共产主义意识形态的工党领袖。潘尼加甚至对尼赫鲁说,在西藏没有中国军队的驻扎的证据,而且他说如果抗议中国入侵西藏的话,那么在联合国就无法代表中国讲话。看来,潘尼加在联合国对保卫中国的利益更有兴趣,而不是在中印边界冲突时代表印度利益。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尼赫鲁同意这个观点。他说,“我们的关切点是维护世界和平,最近在朝鲜发生的事削弱了中国的地位,如果印度在西藏采取侵略政策的话,那么中国的地位将进一步被削弱。”因此,尼赫鲁就这样牺牲印度在西藏的利益,为了增强中国在联合国的地位!至于为什么中国对独立西藏的入侵会维护世界的和平,他一点也不清楚。帕特尔(sardar patel时任印度国会领袖)曾气愤的说潘尼加“在想尽办法来为中国的政策和行动寻找原因。”
帕特尔是强硬派。他给尼赫鲁写信指出“即使我们认为自己是中国人的朋友,中国人并没有把我们当朋友。”现在,国际上支持印度,世界舆论反对中国入侵西藏。实际上,全世界都指望印度带头抵抗。国际知名的英文杂志,经济学家载文说:“由于自1912年就从中国分离,所以西藏有充分的理由要求被当作是一个独立国家。但是在这个问题上印度必须牵头。如果印度决定支持西藏独立并把它当成一个印度与中国之间的缓冲国的话,英国和美国将会给予外交承认。”这封给尼赫鲁的信证明了巴特尔对未来十年中国侵略行径的先见之明。遗憾的是,印度不仅没有直起腰板,反而在中国占领西藏之后一年向中国统治下的西藏提供了10000 孟扎(maunds,印度计量,一孟扎约为33公斤) 大米,以应当时的饥荒。中国求援,印度有求必应。
在这里回顾一下中国对西藏的主权要求是很有教益的。因为所谓的麦克马洪线,即中国与印度的边界纠纷源于此。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入西藏的口号是“解放三百万西藏人民,反抗外国入侵,完成祖国统一,保卫祖国边疆。”抛开宣传的目的不说,这句口号有一定的道理。通过先发制的行动来实施防御。先发制的含义就是占领西藏王国。一般认为,中国占领西藏是为了获得中国通向西亚、南亚和东南亚的通道,获得一个跳板。
1842年,自治的西藏,与克什米尔和查谟的统治者道各拉签订了承认古老的,既定的边界的条约。但是边界并没有划定。为了明确边界,1847年,英国人在司丕提河到班公湖(spiti river up to the pangong lake)划了一条线. 但是北上直到到喀喇昆仑山口(karakoram)的地区没有标定。这个地区的边界线是1865年约翰逊率领测绘队实地踏勘阿克赛钦时划的。他把这个地区划入查谟和克什米尔(jammu and kashmir)。后来,约翰逊被任命为首府设在拉达克(ladakh)的克什米尔地区专员。外交部此时认为应该把边界线划到昆仑山,涵盖整个阿克赛钦,在此地建立一个与所谓的俄罗斯扩张势力相接的缓冲区。英国在阿富汗做过同样的努力,虽然成效甚微。
1892年,中国在喀喇昆仑山口(karakoram pass) 树立了界碑,并告诉英国军官和探险家杨中国疆界起始于此,沿喀喇昆仑山口(karanorm)定向。这就是中国所谓阿克赛钦地区是西藏不可分割而且神圣的一部分的依据。1998年,中国驻印度大使周刚谈到在这个问题上中国曾对英国声明时实际上引用了这段话:“不存在从阿克赛钦撤军的问题,因为自古以来,阿克赛钦就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在中国的管辖范围之内。”但是,由于西藏在历史上享有不同程度的自治,有时完全独立,有时半独立,有时和印度的各个王国结盟,所以这段话没有历史和法律上的可信度。实际上,西藏曾一度向次大陆上的莫卧尔王朝纳贡称臣。无论如何,英国人也好,中国人也好,即便在那个时候,在国际法上这块界碑也没有什么价值,因为不是双方设立的。
1904年,英国派出一支由杨中校率领的军事特遣队前往中国,目的是防止中国落入外国势力范围之内。中英之间签订了一个关于英国西藏的协订,该协定赋予英国在西藏贸易的权力,这是英国在西藏势力的开始。1906年中英之间又签订了一个类似的协定。但是不管有没有协定,中国在1913年前几次试图夺回西藏,但是无力驱逐英国的势力。1913年,西藏宣布独立,为此1914年在西姆拉举行过一次西藏独立的国际会议。
西姆拉会议按协议是三方的会议,西藏应该是单独的一方,其余两方是英国和印度。尽管本次会议有合法性,但是中国代表团有争议。中国代表团坚持西藏是中国的一个省。西藏要求承认它的独立,这个立场是中国所不能容忍的。中国不愿意放弃对西藏的主权要求,但是他们对此无能为力。在这次会议上,提出了分割西藏的建议,即把西藏分为内藏和外藏。会议的结果是外藏承认中国的宗主地位,但是中国必须给予他自治权。不过最终,中国代表团没有在协议上签字因为各方在内藏的边界划分上存有争议 --- 不是中印边界上有争议 --- 协议上根据的是含糊不清的,矛盾百出的所谓历史走向。
为此,中国丧失了在国际法上确立宗主地位的机会。西藏此时事实上是独立的,这可从它参加边界谈判事可见一斑,而且它没有签署任何接受宗主地位的协定。最后,1914年西姆拉会议唯一有约束力的协定是英国和西藏的代表,即麦克马洪爵士和伦青夏扎(lonchen shatra)两人达成了一个边界的协议。两人没有邀请中国代表与会,这是因为该协定是英国与西藏之间的边界协定。这件事说明,所有各方,包括中国在内都同意西藏拥有与印度谈判边界的权力。说明麦克马洪线在法律上与中国毫无关系是十分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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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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