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闻天的“总书记问题”:一桩未了公案
2007年12月17日 09:20《党史文苑》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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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闻天

由于陈云的遵义会议“传达提纲”中未提选举总书记一事,而只提到在会议后的行军途中“常委分工上,决定以洛甫同志代替博古同志负总的责任”,加上他所写的《答复》中指出,“六届五中全会没有设书记处和常委”。于是,张闻天的生平履历被作了重大修改——其遵义会议后的党内领导职务由“总书记”变成了“负总责”。

这时,史学界也是闻风而动,虽然没看到有关“总书记”变成“负总责”的正式文件,但也迅速跟了上来。更有甚者,“一些学者才发表文章论证张闻天被推举为总书记的原因和经过,再写文章时已是论证负总责了”。

于是,此后出版的相关著述中,在提及张闻天在遵义会议后的职务时,几乎都变成了“负总责”。2001年由权威部门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一卷)》中关于遵义会议后党内职务交接情况作了这样的叙述:

遵义会议改组了中央领导机构,选举毛泽东为中央政治局常委;决定常委中再进行适当的分工;取消在长征前成立的“三人团”,仍由最高军事首长朱德、周恩来为军事指挥者,而周恩来是党内委托的对于指挥军事下最后决心的负责者。此后,在红军转战途中,2月5日在川滇黔交界的一个鸡鸣三省的村子,中央政治局常委分工,根据毛泽东的提议,决定由张闻天代替博古负中央总的责任(习惯上也称之为总书记),决定以毛泽东为周恩来在军事指挥上的帮助者,博古任总政治部代理主任。

这样,“负中央总的责任(习惯上也称之为总书记)”的说法,就成为目前对张闻天在遵义会议后在党内所任最高职务的权威定论。

张闻天究竟是“习惯上”所称的“总书记”,还是正式职务意义上的“总书记”?

自20世纪80年代初张闻天“总书记”的职务被改为“负总责”以后,党内和学界就有人在为他鸣不平,并向这个权威的“新定论”提出了挑战。杨尚昆、刘英、邓力群、何方、张培森等就在回忆文章和研究中披露了一些重要的历史史料,证明了遵义会议后张闻天担任的是党中央的总书记。那么,张闻天究竟是“习惯上”所称的“总书记”,还是正式职务意义上的“总书记”?在讨论张闻天遵义会议后的任职问题前,首先必须弄清向忠发和博古是否当过总书记。

(一)向忠发和博古是否当过党的总书记?

(1)关于向忠发是否当过总书记的问题。对这个问题,党史专家胡绳主编的《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和党史权威部门所著的《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卷)中,对向忠发被捕前的党内职务名称仍坚持认为是“主席”,这其实是与史实不符的。在1928年6月底至7月初的中共六大上,向忠发被选为中央政治局主席,但是,1931年召开的六届四中全会决定,“将中央政治局主席改为总书记”,因此,向忠发也就从六届一中全会选出的主席变成了总书记。这样,才发生了向忠发被捕叛变后不要再设总书记的问题。这是所有当事人周恩来、博古、张闻天、陈云等都一再说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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