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4年3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军事审判庭裁定:
提前释放日本战犯斋藤美夫、富永顺太郎、城野宏三人,
至此在中国关押的日本战犯全部释放完毕,图为他们在释放通知书上签字
战犯回国前,管理所还发还了
为他们保存多年的私人物品,即使一颗坏了的金牙也原物发还
管理所和中国红十字会给被免于起诉、给予宽释的战犯发放衣服和日用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