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日本战犯在沈阳法庭上向中国人谢罪
被告人鹈野晋太郎,1920年生,
前日本陆军第39师团中尉俘虏监督军官
兼情报宣抚主任,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被告人城野宏,1914年生,
前日本驻山西省政府顾问辅佐官,
阎锡山太原绥靖公署教导总队少将总队
附兼政工处处长,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
被告人住冈义一,1917年生,
前日本北支那派遣军独立步兵
第14旅团244大队大尉中队长,
阎锡山太原绥靖公署教导总队
上校团长,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由于历史原因,以上3位被告人的照片已缺失。
1956年6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宣布对在抚顺和太原关押的335名
(其中抚顺在押者295名)职务低、罪行轻、认罪表现较好的次要战犯免予起诉,
立即释放。图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军法少将王之平在抚顺宣布首批免予起诉人员名单
1956年3月,根据周恩来总理的指示,被免予起诉的日本战犯分三批释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鼎丞签署了免予起诉书。
1956年6月21日,第一批被免予起诉释放回国的在抚顺战犯管理所内羁押的日本战犯共计295名;
1956年7月15日,第二批被免予起诉释放归国的在抚顺战犯管理所内羁押的日本战犯共计296名;
1956年8月21日,第三批被免予起诉释放回国的在抚顺战犯管理所内羁押的日本战犯共计306名。
宣布宽释的这天,所有的战犯都感动得放声大哭,哭声连成一片,淹没了整个礼堂。不少被宽释的战犯纷纷举手要求发言。不知是谁首先喊道:“我保证不再拿起武器同中国打仗!”,紧接着,“我也是!”,“我也是!”的喊声不断地在人群中爆发出来。
1963年2月12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军事审判裁定,
提前释放日本战犯古海忠之(站立者右一)
被免予起诉的战犯感激得号啕大哭
编辑:
刘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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