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11月起,苏联向中国提供了米格—17样品及全套资料,中国于1956年仿制成功命名为歼-5歼击机。1955年1月以后,苏联向中国转交了AK-47自动枪、C-41半自动步枪、捷克加列夫轻机枪等技术资料,中国于翌年分别仿制成56式冲锋枪(实际应称自动步枪)、56式半自动步枪和56式轻机枪。苏联还提供了现役的T-54A坦克和各种火炮的样品图纸,中国仿造成功后命名为59式坦克和带“5”字头的各式火炮。中国军工水平就此于50年代后期又实现了一次飞跃,在常规装备领域已接近或达到当时的世界先进水平。
赫鲁晓夫时代对中国提供的最重要的援助,是帮助建造核弹、导弹生产企业和相应技术。1954年赫鲁晓夫来华时,毛泽东曾提出过是否能在核弹、导弹技术方面提供帮助,苏方采取了婉拒态度。1956年东欧出现反对苏联控制的波兰、匈牙利事件,1957年6月苏共党内莫洛托夫等元老又要求推翻赫鲁晓夫,赫鲁晓夫在掌握军队的朱可夫主持下打倒了多数中央主席团成员,却未摆脱内外交困的处境。同年7月上旬,赫鲁晓夫派主席团委员米高扬来华介绍情况,希望中共中央对他表示支持。
毛泽东连夜主持开会研究,中共中央最后决定为照顾中苏关系,并考虑到赫鲁晓夫是当时苏共领导中比较好打交道的一位,公开表态支持苏共中央的决定。鉴于赫鲁晓夫在政治上有求于中国,7月18日聂荣臻提出,应利用这一机会交涉核技术援助,周恩来请示毛泽东后马上做出安排。此次苏方反应空前迅速,7月20日苏联驻华总顾问阿尔希波夫代表政府做出同意答复。据前些年已经解密的俄罗斯档案记载,赫鲁晓夫不顾军方坚决反对,决定向中国提供原子弹生产技术,帮助建立核工厂。
1957年9月,聂荣臻所率的中国代表团访苏,赫鲁晓夫在确认毛泽东同意访苏的消息后,同意签订了中苏国防新技术协定。同年11月,毛泽东到莫斯科参加了六十一国共产党、工人党会议,在大会发言中表示了支持赫鲁晓夫战胜“反党集团”,同时拥护苏联在社会主义阵营的“为首”地位。从同年末开始,苏联开始履行协议,对华提供了P-2导弹作为中国导弹事业起步的最早样品。翌年,苏联又向中国提供了所需核工业设备,并派出近千名专家,建成了湖南和江西的铀矿、.包头核燃料棒工厂及酒泉研制基地、新疆的核实验场,中国正式进入了核工业建设和研制核武器的新阶段。
1958年夏天,中苏之间因“长波电台”和“联合(潜艇)舰队”事件发生争执,翌年6月赫鲁晓夫通知中国“暂缓两年”向中国提供原子弹样品和制造技术。1960年7月,苏联又撤回在中国核工业和军工部门的专家,不再履行这一领域的协定,不过此前苏联的技术援助还是大大加快了中国“两弹”事业的进程。中国能完成“两弹一星”这一伟大事业,主要因素无疑是本国科技人员的努力和全国各部门团结奋斗的结果,但苏联短时期的援助也毕竟起到了一些作用。笔者同周恩来总理最后两任军事秘书周家鼎、王亚志谈到此事时,这两位当年亲自参与其事的老前辈都感叹说,虽然苏联中断合同撤走专家,留下一堆“半拉子”工厂,毕竟比我们白手起家要好得多。
作者:
徐焰 冯兴方
编辑:
梁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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