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江青(组图)
2007年11月20日 09:46新华网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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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12月12日,特别法庭第一审判庭第五次开庭审问江青。这是受害人廖沫沙出庭作证。(新华社记者刘少山、崔宝林摄)

江青却回答:"不记得。"继续抵赖。

法庭宣布:"起诉书指控江青为了诬陷、迫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刘少奇;非法逮捕无辜杨一辰、郝苗等11人,并伙同康生诬陷、迫害王光美的事实,法庭调查完毕。"

审判长曾汉周宣布:"将被告人江青带下去。休庭。"

三、第三次审问江青 法庭调查(三)

1980年12月5日上午,第一审判庭第三次开庭审问江青,特别法庭庭长江华,副庭长曾汉周和11名审判员出庭。曾汉周审判长主持审判活动。审判员甘英、刘丽英、沈建、曲育才进行法庭调查。

出庭支持公诉的有特别检察厅厅长黄火青,副厅长喻屏和7名检察员。

庭长江华宣布开庭进行法庭调查,传被告人江青到庭。

法庭就起诉书指控江青伙同康生、陈伯达擅自决定批斗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刘少奇,由戚本禹主持召开"批斗刘少奇大会",并进行抄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刘少奇进行人身迫害的事实进行法庭调查。

审判员问被告人江青:"1967年7月18日戚本禹组织召开'批斗刘少奇大会'并进行抄家,是你和康生、陈伯达决定的吗?"

江青回答:"我记得好像分两个问题,一个是在中南海内小范围内批斗,不知道是由陈伯达签字,还是康老签字同意,我画了圈。而且这是合法的。第二个说是我们3人非法指挥戚本禹抄家,还有一个什么'揪刘火线',这个我是忘了,抄家不知道。"

审判员又问:"在中南海批斗刘少奇,有这件事吗?"

江青答:" 这个圈是我画的。"

接着法庭出示和宣读1967年7月15日江青、康生、陈伯达决定召开"批斗刘少奇大会"批件,又宣读了戚本禹1980年9月10日的供词和1980年10月21日供词,宣读了原中央专案组办公室副主任兼"刘少奇、王光美专案组"组长肖孟1980年2月10日的证言。还宣读了原"刘少奇、王光美专案组"副组长苏敬铭1967年7月17日听取戚本禹布置"批斗刘少奇"讲话的笔记。接着,法庭出示和宣读经江青圈阅的王光美专案组1967年10月24日"关于清查刘少奇家的报告",均证明江青伙同康生、陈伯达擅自决定批斗刘少奇,并进行抄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刘少奇进行人身迫害的事实。

但当审判员问江青,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江青回答:"把红卫兵破'四旧'、抄家认为非法的,这是脱离当时的历史背景的,破'四旧'必然抄家,是革命行动。"

检察员江文发言指出:根据我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没有任何一条可以作为根据对国家主席进行批斗,进行抄家,你们这一伙在"文化大革命"当中对国家的宪法和各种法律践踏破坏无遗,犯下很多严重罪行。现在你仍然认为你当时的行为是合法的,这只能说明你反革命的立场到现在丝毫没有改变,你对批斗刘少奇和抄他的家应负法律责任是不能推卸的。

接着,审判员继续对起诉书指控江青伙同康生,谢富治指挥"刘少奇、王光美专案组"搞刑讯逼供,制造伪证诬陷中国人民共和国主席刘少奇和王光美是叛徒、特务的反革命事实,进行法庭调查。

审判员问:"杨承祚和他的妻子袁绍英是不是你决定拘留关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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