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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要什么样的盗墓者才配称之为“摸金校尉”?


来源:人民网

事实上的确如此,在中国,盗墓的历史源远流长,史不绝书,但并非所有盗墓者都能被冠以“摸金校尉”之名。狭义的“摸金校尉”特指东汉时期曹操所设的一个专司盗墓取财的军职……

尽管汉朝政府已命令禁止“掘冢”,但民间的盗墓行为依然屡禁不止,甚至有济东王刘彭、广川王刘去这样的不法贵族参与其中。严格来说,这个刘彭掘墓的动机不能称为“盗”,此人残忍嗜杀,常以割剥、肢解、烹煮等方式残杀后宫女子。作恶后的刘彭因担心受害者鬼魂报复,竟“掘出尸,皆烧为灰”。至于广川王刘去,完全就是一个以盗墓为嗜好的少壮贵族,据《西京杂记》载,魏襄王墓、魏哀王冢、晋灵公墓、周幽王墓等皆遭刘去盗掘,但此人更出格的行为是竟盗掘了当朝大臣袁盎的墓,这位汉文帝时期名臣的墓穴中“以瓦为棺椁,器物都无,唯有铜镜一枚”,令刘去大失所望。刘彭、刘去这两名贵族的掘墓行为既非为求财,又非政治报复,前者掘墓焚尸是因恐惧而衍生的变态行为,后者“发古冢”的事迹则是出于好奇心,他们可算作盗墓者中的异类。

乱世之时,也是各代陵墓遭盗掘的高峰期,虽然在成书于西汉时的《淮南子·兵略》中已经将“毋抉坟墓”作为军纪之一,但到了西汉末年,依然发生了军人大规模盗墓、毁墓事件。王莽篡汉后,政局动荡,起义军遍布各地。当起义军逼近长安时,王莽以囚徒组成一支临时部队迎击,哪知这支部队刚过渭桥便发生哗变,将王莽宗族的坟墓尽数挖掘,并“烧其棺椁及九庙、明堂、辟雍”。后来赤眉军进入长安后,又发生西汉帝陵被发掘的事件,据《汉书》载,除霸陵、杜陵完好外,“宗庙园陵皆发掘”。赤眉军掘陵过程中,甚至出现侮辱墓主尸身的恶性事件。据《后汉书》记载,赤眉军“发掘诸陵,取其宝货,遂污辱吕后尸。凡贼所发,有玉匣敛者率皆如生,故赤眉得多行淫秽”。

东汉末年,黄巾之乱引发了持续近百年的军阀大混战,中原大地战火四起,苍生倒悬,尽是“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之惨象。另一方面,根据乱世起而盗墓昌的规律,汉魏之际也是集团盗墓行为的高峰期。黄巾之乱被平定后,西凉军阀董卓进京专权,曹操、袁绍等十八路诸侯组成联军讨伐董卓。公元190年,势如破竹的讨董联军攻破虎牢关,进逼洛阳,促使惶恐不安的董卓挟持汉献帝西迁长安。据《三国志》载,董卓离开时放火焚烧洛阳宫室,并“悉发掘陵墓,取宝物”。而在《后汉书》中则更详细地记载了掘陵行为是董卓指使吕布“发诸帝陵,及公卿已下冢墓,收其珍宝”。董卓的掘墓行为很快被讨董联军列为罪行,袁绍与众诸侯歃血为盟时的誓词中便有“发掘陵墓,虐及鬼神,过恶烝皇天,浊秽薰后土”之语谴责董卓。

与董卓焚城掘陵的粗暴行为比起来,讨董一方的曹操则使用了“名正言顺”的方法——设置专司盗墓的军职。在军阀混战,群雄逐鹿的时代,军饷与物资对于军事集团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为弥补军饷不足,有人在活人身上打主意(掠夺),也有人在死人身上做文章(盗墓),例如《鬼吹灯》与《盗墓笔记》中常提及的“摸金校尉”与“发丘中郎将”就是曹操所设。关于曹操在军中设置盗墓军职的说法最早出于陈琳所作的《为袁绍檄豫州》一文,该檄文中指责曹操“特置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所过隳突,无骸不露”。其中还专门提及曹操发掘梁孝王陵墓之事:“……又梁孝王,先帝母昆,坟陵尊显,桑梓松柏,犹宜恭肃,而(曹)操帅吏士,亲临发掘,破棺裸尸,略取金宝,至令圣朝流涕,士民伤怀。”

也有人认为,曹操军事集团“发丘摸金”一事出自讨伐檄文,有“污过其虐”之嫌。不过,后来此檄文作者陈琳投靠曹操,曹操曾向他提及此檄文时说:“卿昔为本初移书,但可罪状孤而已,恶恶止其身,何乃上及父祖邪?”可见曹操主要指责的是陈琳在檄文中骂了他的父祖,而他说的“罪状孤而已”以及“恶恶止其身”等话,似乎可理解为曹操对檄文中指责其设摸金校尉等职实施盗墓等行为采取了默认态度。有意思的是,曹操作为首位正式设置专司盗墓职位的君王,死后为防止陵墓遭盗掘,设了诸多“疑冢”。民间传说,曹操的“疑冢”有72处之多,这也是一种新的防盗之法。千年之后的明太祖朱元璋去世时也摆了一盘“十三城门同时出棺”的迷魂阵,与曹操的“疑冢”可谓殊途同归。不过曹操的儿子曹丕却是一位坚持要子孙对自己进行薄葬的皇帝,他要求自己的墓地中不建寝殿,不藏金银铜铁。因担心后代不遵从自己的意愿,曹丕甚至发了毒咒,说如果不这样做,自己将被“戮尸地下,戮而又戮,死而重死”。

汉末三国这段动荡时期里,军事集团对陵墓破坏的事例并非只出现在董卓和曹操的身上,民间墓冢遭军队盗掘、破坏的记载多不胜数,与曹魏、蜀汉三分天下的孙吴政权亦“发长沙王吴芮冢,以其材于临湘为孙坚立庙”,开创了发掘前代陵墓取用建筑材料的史例。

从“淘沙官”到掘陵“厌胜”

两宋时期,盗墓行为已为时人深恶痛绝。宋人编著的文言小说《太平广记》中记载了许多关于盗墓的故事,但大多以盗墓者掘陵后遭鬼魂索命而暴死为结局。然而在靖康之难后,宋室南迁,刘豫的伪齐政权却公然设置了专司盗墓的官职“淘沙官”。

伪齐政权的统治者刘豫原为知济南府,金兵南下时献城投降,于宋绍兴二年(1128年)受封为“大齐皇帝”,实为金人扶持的傀儡政权。刘豫所设的“淘沙官”是中国盗墓史上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有明确文字记载的“官方盗墓机构”(曹操设的“摸金校尉”属于军方机构)。关于他设此职的动机,《大金国志》中记载是因为“西京士兵卖玉注椀与三路都统,(刘)豫疑非民间物,勘鞠之,知得于山陵中”,于是任命刘从善为“河南淘沙官”,谷俊为“汴京淘沙官”,前者负责“发山陵及金人发不尽棺中水银等物”。后者“发民间埋窖及无主坟墓中物”。可见“淘沙官”的职位名称前虽被冠以地名,但两者实则不以地域为划分,而是以墓葬类别分职,不同等级的陵墓都被作为发掘的对象。

[责任编辑:马钟鸰 PN018]

责任编辑:马钟鸰 PN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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