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假暂”执行信息网今天开通
2015年02月13日 18:24
来源:法制网
据介绍,为推动“减假暂”阳光司法常态化、统一化、科技化,最高法在全面总结各地成功做法的基础上,专门开发和建设了“全国法院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信息网”。信息网具有“立案公示”、“开庭公告”、“庭审公开”、“文书公布”“工作动态展示”、“法律法规查询”六大主要功能。按照最高法的要求,今后除依法不公开的案件外,所有“减假暂”案件的法律文书将一律在该网上予以公布,
原标题:“减假暂”执行信息网今天开通
法制网北京2月13日讯 记者李娜 经过几个月的试运行,“全国法院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信息网”今天正式开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景汉朝在开通仪式上指出,这是人民法院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坚决落实中央政法指导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一律”工作要求,全面推进阳光司法的又一重大举措。
据介绍,为推动“减假暂”阳光司法常态化、统一化、科技化,最高法在全面总结各地成功做法的基础上,专门开发和建设了“全国法院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信息网”。信息网具有“立案公示”、“开庭公告”、“庭审公开”、“文书公布”“工作动态展示”、“法律法规查询”六大主要功能。按照最高法的要求,今后除依法不公开的案件外,所有“减假暂”案件的法律文书将一律在该网上予以公布,
此外,信息网还具有分类查询和搜索功能,能根据案件种类查询“减假暂”案件的整体情况和个案情况,能分地区查询各个法院的案件情况,还可通过任一关键词对所有相关信息进行搜索。
据了解,2014年初,中央政法委发布发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指导意见,要求对职务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金融犯罪三类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依法公开。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指导意见精神,严格执行法律规定,最高法院提出“五个一律”工作要求,并发布《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明确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必须立案公示、开庭公告、庭审公开、文书公布。从而使司法公开的主线,贯穿于“减假暂”案件办理的全过程。
景汉朝强调,各地法院要充分利用好信息网这个平台,尚不具备上网条件的法院要尽快开通网络。要加强与监狱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推动狱内法庭包括数字法庭和远程视频法庭建设,推广网上庭审直播,更广泛地接受社会监督。还要积极创造条件,努力建设法院与检察机关、监狱管理机关等这类案件的信息共享平台,最大限度地实现司法标准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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