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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龙江金矿特大血案”一审


来源:广州日报

据新华社成都电 (记者萧永航)30日,曾造成18人死亡、16人失踪的“1994年白龙江金矿特大血案”在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

原标题:“白龙江金矿特大血案”一审

3名被告人获死刑 曾致18人死16人失踪

据新华社成都电 (记者萧永航)30日,曾造成18人死亡、16人失踪的“1994年白龙江金矿特大血案”在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

法院一审对41名被告人犯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代明、朱明文、周录贵3名被告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辛大春、郭兵、张顺平3名被告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余玉良等4名被告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余被告人判处三年到十五年不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1994年李洪和李代明两伙人同在白龙江流域采金。当年10月14日,李洪邀10余人与李代明“谈判”,欲在其金坑旁开挖金坑,双方发生争执。

事后,李代明邀约同在该河段采金的朱明文、廖天成、周录贵等人,组织80余人,准备了刀、枪、炸药包等斗殴工具。与此同时,李洪也纠结了100余人。1994年10月17日下午,李洪一方遭到李代明等人的拦截。械斗过程中,李洪一方被枪击、刀砍致死2人,另外在水流湍急的白龙江中死亡16人,失踪16人。

标签:被告人 一审 缓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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