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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行政化办案主审法官说了算


来源:法制日报

“签发其他法官的裁判文书时,常感心虚。”孙小玲坦言,自己作为庭长,有其他行政事务性工作,精力有限,加上没参与案件审理,不可能像承办法官那样了解案情,所以质量难以保证。

原标题:去行政化办案主审法官说了算

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试点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7个月以来,除了把裁判权毫无保留地交给法官外,还改革完善了审判委员会制度,审判质效双提升。改革对主审法官严准入、严要求、严监管的同时,也提供了较高的待遇、更好的培训等保障,并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建立健全了法官办案责任机制,既强化责任追究又保障法官正常履职

今年4月17日,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孙小玲通过遴选成为该院“主审法官”。尽管孙小玲因此年办案量会增加八成,但她仍然感到一阵轻松——不再怕因审批其他法官承办案件出错而担责,承办案件完全自己裁判、自己负责。

当天,包括孙小玲在内的15名法官从全院法官中脱颖而出,担任主审法官,标志着该院审判权力运行机制试点改革正式实施。

此后7个多月里,该院审判效率和质量双提升,结收案比从78.6%上升到101%,一线法官人均月结案数上升80%,上诉案件比例下降40%。“改革彻底实现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目标。”盐田法院副院长王欣美11月27日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单刀直入去行政化

法官坐在审判台上,但定案权却往往不在他手上。长期以来,我国法院沿用层报审批的做法,院庭长签发裁判文书,拥有定案权。行政化导致审者不判、判者不审成为常态。

“签发其他法官的裁判文书时,常感心虚。”孙小玲坦言,自己作为庭长,有其他行政事务性工作,精力有限,加上没参与案件审理,不可能像承办法官那样了解案情,所以质量难以保证。

盐田法院的改革可谓单刀直入:院庭长不再审批案件。

据介绍,盐田法院严格区分管理权限,明确界定了担任领导职务法官的行政管理、审判管理职责。院庭长的工作职责主要是协调行政事务性工作以及履行相应的审判管理工作,指导、督促、检查主审法官完成审判任务等。

为了把裁判权毫无保留地交给法官,盐田法院还改革完善了审判委员会制度。严格限定审委会讨论的范围,除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明确必须提交讨论外,其他案件一般不提交审委会讨论。对于提交讨论的案件,审委会仅讨论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

孙小玲明显感觉到,改革以来,上审委会的案子少了很多。

对得权者来说,改革很好。主审法官郭宁华说:“改革还权于审判者,有助于树立法律的权威。”

对失权者而言,改革未必不好。就如孙小玲所言,不再需要为别人办理的案件承担责任。

“过去遇到案件,自己首先想到的是找领导帮忙,向领导请示汇报。现在,自己的案件自己说了算,压力大的同时责任心也提高了,会仔细研究案情,努力做好每一个裁判。”该院主审法官黄晶晶深有感触地说。

优秀法官具体办案

改革前,盐田法院一线办案法官23人,通过遴选只有15人出任主审法官。其他法官要么调离审判一线,要么担任主审法官的助手,协助办案。

“改革就是要让真正有能力的人脱颖而出,实行法官精英化,让优秀法官肩负更大的责任。”王欣美告诉记者,遴选出的15名主审法官,都是德才兼备、办案经验丰富、专业水平高、审判业绩突出的优秀法官。

很明显,如此一来,一线法官人均承办的案件数量必然大幅增长。为此,盐田法院实行“1+1”办案模式,法院为每名主审法官配备1名法官助理,每两名主审法官配备一名书记员。

与此同时,盐田法院起草人员分类管理和法官职业化改革总体方案及附属(1+6)文件,推动深圳市出台全市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和法官职业化改革方案。

“改革对主审法官严准入、严要求、严监管的同时,也给主审法官提供了较高的待遇、更好的培训等保障。”孙小玲说,该院依据法官等级确定薪酬待遇,并与住房保障、医疗保健等福利及退休待遇挂钩,行政升职不再是法官的唯一出路,这让一线法官可以安心审判,用心提升审判质量。

“职业前景更加明朗了,一线法官的工作积极性和热情也被激发出来。”王欣美说。

即便都是优秀的法官办案,处理疑难复杂案件,也需要共同的智慧。为真正发挥合议庭的作用,解决合而不议、形合实独问题,盐田法院不再组建固定合议庭,由主审法官和人民陪审员随机组成,院庭长根据案件审理需要参加其中。合议庭评议案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裁判文书由合议庭成员分别签署,责任共同承担。

庭审规范释法充分

前段时间,因对一起合同纠纷案法律适用有疑问,承办此案的主审法官申请召开审判专业委员会会议。会上,资深法官和高校法学专家各抒己见,为该法官开阔了思路,消除了法律死角。案件宣判后,双方当事人都没有提起上诉。

为确保案件质量,盐田法院成立由该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资深法官以及其他院外专业人士等组成的审判专业委员会,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以及合议庭有重大分歧的案件提供智力支持。同时建立案件研讨机制,以审判专业委员会、主审法官联席会议等平台,定期进行案件研讨,为裁判提供咨询意见,统一裁判尺度。

“我们还加强了案件质量评查,出台案件质量评查办法,成立专门的案件质量评查小组,逐份检查正式印发前的裁判文书;重点评查上级法院发改案件、信访投诉案件以及检察机关抗诉案件等。”王欣美说,评查结果列入绩效考核。

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盐田法院建立健全了法官办案责任机制,明确和细化法官需要承担责任的程序和事项以及免责事由,既强化责任追究又保障法官的正常履职行为。

建立健全审判绩效考核机制,重点对法官审判工作实绩、职业操守等进行考核,建立法官业绩档案。审判业绩作为主审法官选拔、等级晋升、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主审法官在审判工作中出现重大差错或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规定免除主审法官职务。”王欣美表示,在一系列机制保障下,通过案件质量评查发现,改革后,法官们庭审程序、文书格式更加规范,释法说理更为充分。

标签:改革 合议庭 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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