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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查违建往往一拆了事 违建当事人应否被追责


来源:天山网

近年来,广州城管查违拆违新闻不绝于耳,但查处基本集中在违建本身,往往将违建拆除后就没有下文了,完全没涉及违建当事人的追责和处罚。

www.ts.cn 天山网   2014年11月20日 17:41:54  

第二招:查处背后腐败

“我们正在草拟相关法规和建议,提交市政府讨论,主要是针对查处违建时,要查事和查人两手抓。”广州市城管执法局执法处处长郭敬曦表示,希望能通过法治手段,将拆违中的漏洞堵上,不让违法建设者有侥幸心理,也要让违法建设者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代价。

“广州虽然也出台了《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但当中只列出对违建的惩治,缺乏对违法当事人的追究,条例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广州市城管执法局另一位负责人表示,建议可以出台配套条例,对违法当事人予以追责。

郭敬曦分析,其实从法律层面分析,“五类人”往往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倒卖土地使用权,涉嫌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涉嫌伪造宅基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国家机关证件,已达到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条件。而违建实施人为违法建设提供设计、施工、监理、预拌混凝土、水电气、电梯的单位和个人,则应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规定,拒不停止建设或者拒不自行拆除违建的,城管部门可书面通知自来水、电力企业采取不予供水、供电等措施制止违法建设。”

另外,近年来各区纪委都介入调查违建案件,当中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行为都会重点查处,力保执法队伍的纯洁性。而对于公职人员未按规定履行查控违建职责的,属于渎职失职的,区纪委将按照管理权限予以追责。在这次长腰岭村塌楼事件中,白云区纪委就介入了调查,重点查处是否存在保护伞的问题。

标签:广州 广州市 曹景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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