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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使用燃气,别忘记这些要点


来源:钱江晚报

一、使用场所环境安全:不要在地下、半地下空间使用燃气;液化气使用、存放场所应保持通风良好,在下方安装并使用符合要求的排风扇,周围严禁堆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使用场所液化气存瓶总重量不超过100 千克,就餐容量在100人以上的场所应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用气场所至少配备2个4公斤灭火器。

原标题:安全使用燃气,别忘记这些要点

管道煤气和液化石油气,通常称为燃气,它是一种易燃、易爆、易中毒的气体。

当空气中含有管道煤气达3.8%~24.8%,或空气中含有液化石油气达2%以上时,则为爆炸性混合气体,遇到明火、电火花或其他激发能量会发生爆炸,引发火灾,燃气泄漏也引发中毒事件。

怎么辨别燃气是否泄漏呢?开发区安委办提醒,燃气中一般会渗入少量硫化物,形成一种难闻的臭鸡蛋气味,一旦闻到这种气味,说明发生了燃气泄漏。

安全使用燃气,可以在这些方面下工夫:

一、使用场所环境安全:不要在地下、半地下空间使用燃气;液化气使用、存放场所应保持通风良好,在下方安装并使用符合要求的排风扇,周围严禁堆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使用场所液化气存瓶总重量不超过100 千克,就餐容量在100人以上的场所应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用气场所至少配备2个4公斤灭火器。

二、使用气瓶质量安全:液化气钢瓶应注意检验合格期限,并附有检验合格标志,不要使用护罩或底座脱落、变形、破裂、磨损、裂纹等缺陷的钢瓶;液化气钢瓶应直立使用,严禁倒立或卧倒使用,供气应一瓶一灶,不得使用三通供多灶使用;液化气钢瓶严禁靠近明火或温度较高的地方,应与灶具并排放置,瓶与灶的距离不得小于80厘米;不要在灶台下垂直放置气瓶。

三、输送用具质量安全:应使用燃气专用胶管与灶具连接,胶管不得穿越墙壁、门窗、沟渠等,长度应控制在1.2米~2米,两端接头应用专用卡箍紧固,不得使用可调节的减压阀;要经常检查胶管、接头、密封圈、减压阀,胶管每年至少更换一次,密封圈每3年更换一次,减压阀每5年更换一次。

四、使用液化气操作安全:使用液化气时,必须有人照看,使用结束后,及时将气瓶和灶具的阀门关闭;不向无液化气经营资质的单位购买液化气。严禁曝晒或用热水、明火等加热钢瓶;不要私自倾倒“残液”、瓶与瓶过气。

标签:燃气 胶管 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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