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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后民法典的四次立法行动


来源:羊城晚报

第四次 2002年。国家专门成立民法起草研究工作小组,负责研究编纂民法典草案。由于民法典内容复杂、体系庞大、学术观点有分歧,当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先制定物权法等单行法,待条件成熟后再研究制定民法典。

原标题:新中国成立后民法典的四次立法行动

第一次从1954年开始到1957年反右运动停止。

1962

第二次从1962年开始到1965年文化大革命停止。

1982

第三次1982年。当时改革开放刚起步,经济模式尚不确定,立法者很难拿出完整成熟的民法典草案。随后在1986年制定了《民法通则》,但随着时代发展,《民法通则》仍带有计划经济时代的影子。

2002

第四次 2002年。国家专门成立民法起草研究工作小组,负责研究编纂民法典草案。由于民法典内容复杂、体系庞大、学术观点有分歧,当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先制定物权法等单行法,待条件成熟后再研究制定民法典。

标签:人大 常委会 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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