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秀屿一乡镇党委书记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遭行政降级
2014年10月20日 11:31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福州10月20日电(记者 钟巧花)据福建省纪委公布,日前,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一乡镇党委书记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受到组织处理和党政纪处分。此外,秀屿区还通报了3起违反“马上就办”相关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涉及小学的基础设施建设与体育器材配套落实不到位、地块征用补偿发放遗留问题等。
原标题:莆田秀屿一乡镇党委书记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遭行政降级
人民网福州10月20日电(记者 钟巧花)据福建省纪委公布,日前,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一乡镇党委书记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受到组织处理和党政纪处分。此外,秀屿区还通报了3起违反“马上就办”相关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涉及小学的基础设施建设与体育器材配套落实不到位、地块征用补偿发放遗留问题等。
经查,2013年11月至2014年4月期间,秀屿区东峤镇先后有11名镇、村干部因受贿、失职等违纪违法问题被立案查处,其中5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时任东峤镇党委书记黄某,未能认真履行职责,平时疏于对干部的监督管理,致使直接管辖的多名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5月27日,秀屿区纪委启动“一案双查”,根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规定》,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黄某进行问责,决定调整其党委书记职务。9月23日,区纪委给予黄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行政降级处分。
此外,秀屿区通报的3起违反“马上就办”相关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为:
2012年3月28日秀屿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区财政局、区教育局拨付专项资金用于南日罗盘、鳌屿和小日三所小学的基础设施建设,区文体局负责三所小学的体育器材配套。但截至2014年6月份,区政府议定的事项未落实到位。日前,区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给予区教育局、区文体局通报批评,给予责任人员区教育局计财股负责人张某、区文化局体育股负责人周某效能告诫;区教育局给予南日中心小学校长佘某行政警告处分。
2014年5月27日秀屿区委专题会议研究要求笏石镇组织力量做好土海湿地公园坟墓迁移工作,及部分地块征用补偿发放遗留问题,至8月底仍未落实。日前,区纪委给予项目责任单位笏石镇镇长林某书面提醒预警。
2014年5月27日秀屿区委专题会议研究要求加快湄洲湾港口铁路支线秀屿段岐厝、篁山安置区电力施工进度,确保今年6月安置房交房回迁前通电,至8月底尚未落实。日前,区纪委给予项目责任单位区铁办主任阮春高书面提醒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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