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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分配公平,直管公房须缩水”


来源:南方都市报

为何不按合同原规定安置?禅城区国土城建水务局昨日解释,此次安置房面积有调整是公管房,私有房产的安置是严格按照合同来安置的。“有些原来一百多平方米的公租房,只有一两个人居住,如果还是按照原来同等的面积来安置,有限的政府保障房资源被侵占,对其他有住房困难的人来说也是不公平的。”该局昨日邀请的一位律师现场解释,政府直管公房属于特殊的不动产,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遵循当时的国家政策法规。承租人享有继续承租公租房的权利,同时,也有义务要接受政府相关的资格审查,遵守相关住房保障标准进行安置。“当时签订合同时,约定

原标题:“为保分配公平,直管公房须缩水”

《安置房大缩水 升平片区拆迁户怒了》追踪

背景:昨日,南都佛山报道,禅城区升平片区内直管公房内的住户3年前拆迁时,“拆迁办承诺置换的新房只会大不会小”,但近日,拆迁办要求住户摇号选择置换的安置房时发现,新房面积严重缩水,有的甚至比承诺的少一半。拆迁办曾回应称,是“根据广东省政策”做出的“政策调整”。

南都讯 原升平片区的部分直管公房拆迁户急了,政府承诺的新建安置房面积严重缩水;首批安置房选房的日期即将来临,政府也急了,昨日下午特意召开新闻通报会,予以解释。

《合同》未约定直管公房置换要审核,为何选房时却增加审核环节?相关负责人解释,受政府政策影响;《合同》约定“面积近似”置换,为何会大幅缩水?相关负责人解释,受政府政策影响;国家“限制公租房建筑面积”的规定出台在前,签约在后的《合同》为何没说明?相关负责人解释,以省政策为准,国家政策到地方实施,有一段时间差。

对于朱建华等11名有诉求的户主,祖庙街道国土城建水务局副局长、升平片区改造项目工程指挥部负责人蔡传胜表示,不会取消他们的选房资格。如果仍愿意在华新路的安置房选取房源,即使不能第一批选房。也可参与第二批选房,目前时间定在11月底12月初。

如何分配?

签约后增加审核条件930户中有567户通过

资料显示,2010年底升平片区改造时,片区第一街区二期直管公房共930户被实施拆迁;但承租户所持有的《拆迁补偿安置合同》中,并没有提到置换安置房时,要按公租房条件进行审核。先有567户通过审核,可重选新建的安置房;236户未通过审核,被列入清理对象;103户或资料不全、或无法联系,正等待审核;24户自动放弃安置。

除政策原因外,禅城区国土局常务副局长刘志诚同时解释:重新安置时,必须审核,这样才能体现公平。拆迁户中,确实存在开宝马住直管公房的住户,存在三四个人住140平米房子的住户。“如果我们不阻止这种情况,会更被社会谴责,更被人质疑政府的公正性。因此,必须严格审核”。

按期签约按“面积近似”原则未按期签约按“家庭人口”安置

拥有选房资格的住户共567户如何安置?政府划了一条线:是否在当初拆迁公告公布之日起两个月内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合同》。两月内签约者,按照“面积近似”原则安排;两月后签约者,按“家庭人口数量”原则,由政府指定安置。

但两月内签约者,部分住户表示不愿接受政府的政策安排:政府提供的新建安置房中,最大户型房屋建筑面积仅59.45㎡,而有181户住户的原承租房面积均超过60㎡,目前有11户提出诉求。对提出诉求的部分住户,“国家、省政策限制,升平片区暂不能提供对应房源进行安置。下一步,升平片区改造项目指挥部将积极筹集房源进行安置”。

两月后签约者,政府将按照“原承租人家庭符合安置条件的人口数量”的原则,进行分类选房安置。即家庭成员超过5人的原承租户,将提供80平米左右的房子。家庭成员越多,提供的安置房面积会越大。

“原来的直管公房较多,属于历史产物,不同房屋的面积差很大。有的原承租户,家里好几口人,房屋只有10到30平米;有的家庭房屋100多个平方,只有一两个人住,这合理吗?政府的资源有限,要保障更多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这样做才能体现政府的公平。”刘志诚称。

政策和合同以何为准?公管房政策调整 按最新情况审核

升平片区改造项目原直管公租房承租人的安置,主要按照《佛山古镇第一街区二期直管公房拆迁补偿安置合同》(下简称“《合同》”)、《补偿安置方案》(下简称“《方案》”)进行安置。《合同》称,“新建安置房的分配方法按补偿方案的规定执行”。

为何不按合同原规定安置?禅城区国土城建水务局昨日解释,此次安置房面积有调整是公管房,私有房产的安置是严格按照合同来安置的。“有些原来一百多平方米的公租房,只有一两个人居住,如果还是按照原来同等的面积来安置,有限的政府保障房资源被侵占,对其他有住房困难的人来说也是不公平的。”该局昨日邀请的一位律师现场解释,政府直管公房属于特殊的不动产,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遵循当时的国家政策法规。承租人享有继续承租公租房的权利,同时,也有义务要接受政府相关的资格审查,遵守相关住房保障标准进行安置。“当时签订合同时,约定奖励期内签订合同按‘面积近似’原则安置,到实际安置时,如果国家政策法规、承租人自身情况有变化,应当按照最新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审核。”

安置房建设面积缩水?政策落地有时差 项目按要求建设

升平片区启动征拆时,七部委关于公租房建筑面积的规定已经出台,规定公租房建筑面积只能限制在60㎡以内,但合同仍承诺按“面积相似”原则安置。对此,该局住房保障管理科科长陶文峰解释,“国家政策到地方实施,有一段时间差。”虽然七部委的规定从2010年6月就已经出台,但省政策2011年9月1日才正式实施,而华新路6号的公租房2011年底开始建设。“项目刚好卡在这个坎上,必须按照省里这个最新的政策要求来建设。”

按什么条件选房?下一步约谈 尽量满足诉求

据介绍,升平片区共有567户通过公租房租赁条件审核,其中原拆迁面积超过60㎡的有181户。截至14日下午,已有440户左右确定将参加选房。

陶文峰介绍,包括朱建华在内的11户安置户,都是符合公租房安置条件的,家庭人数都在4人以内,因为未准时签收首批的选房通知,将安排他们在11月底的第二批抽签选房。“如果第二批再不来,就取消选房资格,毕竟公租房是有期限的。”对于是否按现有的公租房审核条件安置,禅城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孙近国回应,政府公租房是一个动态管理过程,让不符合条件的人侵占了公共资源,有违社会公平公正。下一步将约谈这些安置户,双方沟通,对他们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查核实,尽量在合理范围内满足他们的诉求。

[租户声音]

“靠两片嘴行政,40多户有诉求”

对于房管部门的解释,原租户朱建华嗤之以鼻。“七部委的意见是在2010年6月发的,限制公租房建筑面积,拆迁办为什么不告诉我们,这不是没有尽到告知义务,根本就是在隐瞒。合同签完了,而且合同中写的就是‘面积近似’,又说按政策走了,完全不能令人信服”“政府负责人说,要按照公正原则,严格审核承租人的条件。这个《合同》里也没有,现在突然开始审核。我真的想问政府一句,你们是在依法行政,还是在靠上下两片嘴行政”对于政府负责人提到的“11户有诉求”,朱建华表示,“这是闭着眼睛说瞎话。我现在联系到的、能够确认的、有名单的,就有40来户,绝不可能是11户”。他表示,“我身边很多的拆迁户都是有意见的,都表示不会去选房。现在就看10月18日那一天了,看看这些拆迁户会不会去选房”。

统筹:南都记者 冯雷亮

采写:南都记者 冯雷亮 曾春花

标签:选房 房源 户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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