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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国北疆亮丽风景内蒙古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成功实践


来源:新华网

“只有在祖国统一的大家庭中,少数民族实行区域自治,国家才能富强,各民族才能共同发展,共同繁荣。”这是内蒙古自治区第一任主席乌兰夫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做出的阐述。

原标题:祖国北疆亮丽风景内蒙古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成功实践

1947年5月1日,在新中国即将诞生的曙光里,我国首个省级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宣告成立。这不仅意味着内蒙古的发展进入一个新纪元,也开辟了中国特色民族发展的新道路。

67年来,在广袤的内蒙古大地上,得益于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创造出具有民族特点、地区特点的发展经验。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草原闪光

“只有在祖国统一的大家庭中,少数民族实行区域自治,国家才能富强,各民族才能共同发展,共同繁荣。”这是内蒙古自治区第一任主席乌兰夫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做出的阐述。

67年前的内蒙古,贫穷、落后,支离破碎,满目凄凉。乌兰夫肩负重托,带领蒙古族、汉族等大批干部,从延安回到内蒙古,任绥蒙政府主席,开始将中国共产党在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构想付诸实践。1947年4月23日,内蒙古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召开,确立了内蒙古要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民族区域自治的正确道路。5月1日,内蒙古自治政府宣告诞生。

自成立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大共制订和批准565件地方性法规,形成以宪法为核心、民族区域自治法为主干、包括民族自治地方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在内的民族自治法制体系。

目前,内蒙古少数民族总人口572万,占全区人口的22.9%,其中蒙古族450万,占全区总人口的18%,共有3个少数民族自治旗和18个民族乡。自治区着力加大培养力度,拓宽选拔培养渠道,形成了一套有利于少数民族干部脱颖而出的选用机制,成为实施民族区域自治的组织保证。

进入新世纪以来,内蒙古抓住机遇,强力推动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互动发展,强化呼、包、鄂等中心城市带动作用,大力培育主导产业,实现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跨越。2013年,全区生产总值达到16800亿元,城镇化率提高到58.7%,总体上实现了传统农牧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历史转变。

从落后走向进步,从贫穷走向安定,内蒙古以实实在在的转变,展示了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的丰硕成果。今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提出了“守望相助,团结奋斗,努力把祖国北部边疆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的要求,对内蒙古的发展寄予了新的期望。

各族群众共享发展成果

在呼伦贝尔草原,生活着鄂温克族、鄂伦春族、俄罗斯族、达斡尔族,他们的人口加起来不足12万。发展滞后、生活贫困曾是这些少数民族群众面临的最大问题。“在发展的道路上不让一个兄弟民族掉队”,这是内蒙古做出的庄严承诺。

地处内蒙古最东部的鄂伦春自治旗,多布库尔猎民村被连绵的大兴安岭环抱,一幢幢红瓦白墙的别墅式建筑是如今告别狩猎生活的鄂伦春人的居所。走进孟亚静的家门,眼前时尚现代的装修、一应俱全的家电,让人怎么也联想不到这个民族翻山越岭的狩猎场面。

在国家和自治区的帮助下,像孟亚静这样曾经的鄂伦春猎民,现在大部分都住上了由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资金支持修建的新居。2009年,自治区又确定,由19个厅局对口帮扶鄂伦春族加快发展并出台了扶持政策,鄂伦春族群众及家属享受城镇职工和新农合“双医保”,医药费全部报销,同时享受特殊低保政策,不分老幼,每人每月可领到630元补助,当地群众形容:“鄂伦春族人,一出生就可以领工资。”

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是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新时期民族工作的主题。内蒙古自治区结合实际,连续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这些政策都让老百姓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

2011年3月,自治区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从2011年起,自治区财政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决定在2011年安排预算100万元的基础上,在“十二五”期间每年增加100万元,到2015年增加到500万元。“目前,我区每年从国家争取到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达到3.4亿元,在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中设立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及各项民族经费近1.5亿元,这些都直接用于了少数民族生产生活和民族事业的发展上。”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说。

2014年6月23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主席办公会议纪要》,明确了支持“三少”民族自治旗建设机场、铁路、公路等一大批基础设施项目,而在民生改善方面的投入更是大手笔。自治区将原定2015年到期的、对每个自治旗安排的4500万元特殊财力补助和对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鄂伦春自治旗安排的各2000万元专项补助,纳入转移支付补助基数,三个自治旗长期享受此项政策。

如今,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基本实现“一减少、二达到、三提升”:即贫困人口数量减少一半或以上;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当地平均或以上水平;1/2的民族的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全国平均或以上水平;基础设施保障水平、民生保障水平、自我发展能力大幅提升。

标签:民族 自治区 鄂伦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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