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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来源:正义网

陆岗、郭学芹:本院受理(2014)滨商初字第0631号原告江苏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判。 江苏省滨海县人民法院

原标题:【公告】

王义光、查小静、孙应洋、辛连顺:本院受理(2014)滨商初字第0558号原告江苏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判。        江苏省滨海县人民法院

高海东、杜学平、朱庭东、高飞:本院受理(2014)滨商初字第0559号原告江苏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判。          江苏省滨海县人民法院

王芳、谢玉祥:本院受理(2014)滨商初字第0589号原告江苏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判。   江苏省滨海县人民法院

戴迎春、姚海燕、戴鹏程、谢玉祥:本院受理(2014)滨商初字第0592号原告江苏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判。      江苏省滨海县人民法院

陈丽华、吴一华:本院受理(2014)滨商初字第0628号原告江苏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判。 江苏省滨海县人民法院

姚志高、高亚芹、姚志龙:本院受理(2014)滨商初字第0629号原告江苏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判。           江苏省滨海县人民法院

陆岗、郭学芹:本院受理(2014)滨商初字第0631号原告江苏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判。 江苏省滨海县人民法院

刘洪亮、皋古云、张秀明、王中文:本院受理(2014)滨商初字第0677号原告江苏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判。

江苏省滨海县人民法院刘亮:本院受理张美诉你(513030198608135112)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达渠民初字第11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渠县人民法院

高安福、谭静、胡园园、安守强、赵立欣:本院受理崔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送达(2014)奎民一重字第30号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8: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杨红敏:本院受理杜会超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送达(2014)满民初字第5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满城县人民法院

汪庆山:本院受理李爱民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送达(2014)满民初字第5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满城县人民法院

徐波:本院受理季现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13)邹民初字第36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矿区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邹城市人民法院

柳胜启:本院受理王齐国诉你与陶青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陶青华就(2014)邹民初字第2545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山东省邹城市人民法院

吴纯山、向春英、吴忠向、王矿齐、余军芳、向群英: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鱼县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湖北省嘉鱼县人民法院

谭李虎、刘红玲:本院受理宣亚威诉被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封中心支公司及你二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扶民初字第6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城郊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扶沟县人民法院

张卫民:彭桂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举证期限和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和15日内,定于2014年12月16日9时在本院孙召法庭开庭审理。     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

杨尚伦:柏同方诉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3)新民初字第6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上诉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上诉于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

范国旺:本院受理张爱民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上民一初字第4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上蔡县人民法院

巩俊英:本院受理胡红军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内东民初字第1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

时国五:本院受理李培正诉你与时鹏帅民间借贷纠纷两案,案号分别为(2013)长民初字第02380号、(2013)长民初字第02391号,该两案已审结,已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因该两案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有笔误,本院已裁定予以补正,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3)长民初字第02380B1号民事裁定书、(2013)长民初字第02391B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增福庙法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河南省长葛市人民法院

赵金三:本院受理陈小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长民初字第013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坡胡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长葛市人民法院

王根宣、唐付成、王晓聪:本院受理谢天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长民初字第012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坡胡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长葛市人民法院

胡学停(胡铁松):本院受理王进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商梁民初字第11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常小东:本院受理邢保成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3)许县民二初字第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河南省许昌县人民法院

褚三长:本院受理许昌万里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3)许县民二初字第4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河南省许昌县人民法院

王海霞:本院受理陈金梅诉你及陈中平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鄂蕲春民二初字第000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预交上诉费,上诉于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蕲春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湖北三鼎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因遗失银行承兑汇票,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该票据记载:票号3020005323706921,金额五万元,出票人湖北中瓷万达陶瓷有限公司,收款人湖北三鼎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付款行中信银行黄石支行,出票日期2014年5月23日,到期日2014年11月23日。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司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湖北省蕲春县人民法院

王朋朋:关于邢晶晶诉你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9月3日作出(2014)围民初字第2110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围民初字第21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半截塔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河北省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王春侠:关于孙海军诉你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9月3日作出(2014)围民初字第2029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围民初字第20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半截塔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于苍:本院受理湛桂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半截塔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河北省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唐永财:本院受理刘中芹诉你离婚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半截塔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敬国明:本院审理河北围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及贾振军等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送达(2014)围民初字第11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交纳二审受理费)。    河北省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于海成:本院受理郭小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克勒沟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王洪利:原告关秀丽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受理,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手续。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2014年12月16日9时在本院第五号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

杨献奎:本院受理周娟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决。           河南省偃师市人民法院

鹿邑济华医院:本院受理江苏南通六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你及鹿邑真源医院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

高进才、于会君:本院受理舒风林诉你们二人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扶民初字第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城郊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河南省扶沟县人民法院

王敏、黄占永:本院受理万进诉你二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香民初字第10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张帅:原告李红秀诉你同居关系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手续。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2014年12月17日9时在本院5号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

本院于2014年8月17日刊登的陈祖德与卢宗祥一案公告中,卢宗祥更正为罗宗祥,特此更正。 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

杨忠秀:本院受理万红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余法民初字第6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关兴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余庆县人民法院

张明发、赵天花:本院受理孙德志诉你们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成人员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2014年12月15日9时在本院三源浦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

粟红梅:本院受理陈海诉你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判。   贵州省三穗县人民法院

朱水秀:本院受理柯朝丽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定山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西省彭泽县人民法院

西拉(那顺孟和):本院受理额尔德木图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四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审判。   内蒙古自治区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法院

潘光斌: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瓮安县支行申请执行你与王碧书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2013)瓮民商初字第43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你们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立案执行,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限你立即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给付义务。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逾期依法强制执行。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黄宗玺、熊建华、蒋伶俐: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瓮安县支行申请执行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3)瓮民商初字第4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你们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立案执行,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限你们立即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逾期依法强制执行。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法院

李金福、李建国:本院受理付丽萍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于2014年9月5日向本院提出撤回起诉申请,本院准许付丽萍撤回起诉。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贵民一初字第650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

陈泽发:本院受理余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余法民初字第6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余庆县人民法院

蹇大忠、张祥琴:本院受理余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余法民初字第6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余庆县人民法院

陈财:本院受理余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余法民初字第6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余庆县人民法院

万有英:本院受理余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余法民初字第6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余庆县人民法院

李林泳、唐勤凯:本院受理邹福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一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广西壮族自治区兴安县人民法院

罗桂芳(又名赵小英)、李海峰:本院受理陈凤鸣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兴民初字第2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兴安县人民法院

寇学文:本院受理倪俊峰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阜民二初字第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阜城县人民法院

本院2014年9月4日刊登的付光龙诉周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中,开庭地点应为“本院第四审判庭”。 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

王武:本院受理程雪飞诉你离婚一案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14)榆民初字第18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

张桂华:本院受理王珍诉你离婚一案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14)榆民初字第21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

李忠波:本院受理王秀文诉你离婚一案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14)榆民初字第14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

王贤珍:本院受理董金贵诉你离婚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15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

张玉霞:本院受理贾名法诉你离婚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审判。 安徽省含山县人民法院

宋雷:本院受理阜阳市友好商贸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程集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胡桂容、胡衬禅、胡垒业:本院受理许光锦与被告你方等之间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5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江西省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标签:民初字 上诉状 答辩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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