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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威胁强迫交易获利二十万被批捕


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吉安9月11日电(通讯员 李国民 罗国斌)团伙成员“齐上阵”,以让他人独占土方工程为目的,通过强迫交易胁迫他人退出竞包,非法牟利达200000元。近日,江西省吉水县检察院以涉嫌强迫交易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张某某。

原标题:团伙威胁强迫交易获利二十万被批捕

正义网吉安9月11日电(通讯员 李国民 罗国斌)团伙成员“齐上阵”,以让他人独占土方工程为目的,通过强迫交易胁迫他人退出竞包,非法牟利达200000元。近日,江西省吉水县检察院以涉嫌强迫交易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张某某。

2013年6月份,吉水县黄桥镇村民邓某军等人欲竞包该镇的一土石方平整工程。以王某某为首的涉恶团伙获悉后,为了让朋友邓某青独自揽到该项130万立方米的拉运土方业务,派出十余名团伙成员对工程其他竞包人邓某军等人进行人身威胁恐吓,逼迫其不得参与竞包该土方工程。团伙头目王某某、张某某还多次打电话给邓某军等人,企图迫其就范。邓某军等人慑于王某某等人的淫威,放弃了承包该工程。随后,邓某青在无人竞包的情况下获得了土方工程的承包权。因无施工人员及机械,邓某青便把该工程以每立方1.3元的差价转让给了个体工程队老板曾某雄。事后,曾某雄给付邓某青差价款80万元,王某某、张某某从中获取非法所得20万元。

据悉,出生于1981年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一直劣迹斑斑,在1998年因敲诈勒索罪入狱一年,2000年因敲诈、殴打他人及故意毁坏财物被劳教一年六个月,2009年因殴打他人被行政拘留五天,2012年因妨害公务罪获刑二个月,2013年因吸食毒品被处五百元罚款。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张某某以暴力威胁的方式,逼迫他人从土方竞包工程退出,让指定人员达到垄断经营非法获利的目的,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之规定,强迫他人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行为涉嫌强迫交易罪,遂依法做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标签:妨害公务罪 王某某 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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