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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原信宜市委常委被控向市委书记朱育英花100万买官


来源:信息时报

“朱书记,我在乡镇也做了这么多年,你看有没有机会把我提进市的领导班子。”原信宜市委常委何某某被控为买官向原市委书记朱育英(已被判无期徒刑)行贿100万元。

原标题:原信宜市委常委买官获刑12年

信息时报讯 (记者 何小敏) “朱书记,我在乡镇也做了这么多年,你看有没有机会把我提进市的领导班子。”原信宜市委常委何某某被控为买官向原市委书记朱育英(已被判无期徒刑)行贿100万元。茂名市中院经广东省高院指定管辖,近日一审以行贿罪判处何某某有期徒刑2年。

为升迁行贿市委书记

据了解,1964年出生的何某某是信宜本地人,本科文化,案发前系中共信宜市市委常委。2011年5月17日,湛江市检察院案件管理科在协助广东省检察院查办信宜市原市委书记朱育英涉嫌受贿案过程中,何某某主动到专案组交代了检察机关尚未掌握的行贿犯罪事实,并于同年9月25日作了书面自述材料,至此案发。

2008年下半年,信宜市市委、市政府空缺一名常委、副市长职务,时为信宜市怀乡镇党委书记的何某某看到了升迁的希望。“朱书记,我在乡镇也做了这么多年,你看有没有机会把我提进市的领导班子。”何某某提着50万现金在朱育英家中“恳切地”对领导表达了诉求。

2009年4月,朱育英被免去信宜市委书记职务,同年9月,何某某被任命为信宜市市委常委。对于检方指控的何某某升迁是“经朱育英同意”,法院认为证据不足,但何某某送这50万元确实是为谋取关照,法院认定为行贿。

领导“还钱”他没空拿

此外,检方还指控何某某于2009年3月向朱育英行贿50万元。对此,何某某辩解,当时朱育英称自己准备购房,想向他借款50万元,他筹了50万元后,装在一个学生书包里,送往朱育英的家中。法院认为,朱育英没有为何某某获得信宜市市委常委当选和任命谋取到竞争优势,该款项是朱育英以买房借款为名而向何某某索取贿赂,这50万不应认定何某某行贿。

到了2010年,朱育英曾要求何某某取回100万元,但何某某一直未取回。何某某在庭上解释说,当时信宜发生了“9.21”事件(紫金矿难)就没来得及去取回。

茂名市中院一审认为,何某某有自首情节,一审以行贿罪判处何某某有期徒刑2年。

[责任编辑:PN048]

标签:何某某 专案组 领导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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