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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车窗抛物,不建议驾驶员手机拍摄


来源:潇湘晨报

长沙交警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8月25日,一共收到22条合格的视频证据,其中20条来自市民的行车记录仪。对此,雨花交警大队安宣中队中队长彭彦表示,窗外抛物更需要市民监督的力量,“通过前期实践,行车记录仪的拍摄记录确实是一条很好的途径。车上装有行车记录仪的,建议大家都能在路上使用,很可能在上下班途中等红绿灯时,就会拍下某个乱扔垃圾的瞬间。这还能提醒拍摄者自己文明行车。”彭彦表示,对于手机拍摄,建议驾驶员不要轻易尝试,即便是路口停车待驶,也不应用手机拍摄视频,可请车上其他乘客帮忙拍摄。

原标题:举报车窗抛物,不建议驾驶员手机拍摄

本报长沙讯 自8月1日起,长沙交警有奖征集车窗抛物视频证据以来,收到不少市民的视频证据,绝大部分来自行车记录仪,也有少数是用手机拍摄的。对此,交警部门提醒,使用行车记录仪是最好的方式,如果驾驶员正在开车,为安全起见,不要掏出手机来拍视频。

长沙交警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8月25日,一共收到22条合格的视频证据,其中20条来自市民的行车记录仪。对此,雨花交警大队安宣中队中队长彭彦表示,窗外抛物更需要市民监督的力量,“通过前期实践,行车记录仪的拍摄记录确实是一条很好的途径。车上装有行车记录仪的,建议大家都能在路上使用,很可能在上下班途中等红绿灯时,就会拍下某个乱扔垃圾的瞬间。这还能提醒拍摄者自己文明行车。”彭彦表示,对于手机拍摄,建议驾驶员不要轻易尝试,即便是路口停车待驶,也不应用手机拍摄视频,可请车上其他乘客帮忙拍摄。

实际上,在国内其他城市,行车记录仪也是取证车窗抛物的重要途径。比如安徽合肥,当地城管部门聘请了100名出租车驾驶员当“义务监督员”,在其车辆上配备行车记录仪,在日常行驶过程中及时记录下车窗抛物的视频证据。          记者刘颖实习生曾雨田

标签:交警 红绿灯 中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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