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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时间里4次被判处死刑


来源:兰州晨报

8月22日上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念斌无罪,当庭释放。2006年,2名幼童因食物中毒死亡,12天后,念斌被认定投毒。此后8年,念斌4次被判死刑,但他坚称遭刑讯逼供,3次上诉,终被判无罪。

原标题:8年时间里4次被判处死刑

  铁窗内的念斌 资料图片

  铁窗内的念斌 资料图片

8月22日上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念斌无罪,当庭释放。2006年,2名幼童因食物中毒死亡,12天后,念斌被认定投毒。此后8年,念斌4次被判死刑,但他坚称遭刑讯逼供,3次上诉,终被判无罪。

案发:两幼童饭后中毒身亡

2006年7月27日晚,福建省平潭县澳前镇,丁云虾家和陈炎娇家一同吃晚饭,两家分别吃自家煮的稀饭,一起吃丁云虾家铝壶中的水做的青椒炒鱿鱼和煮杂鱼。

寡居的丁云虾带着三个孩子,租住在陈炎娇家里,同时租用陈家的临街店铺开食杂店。念斌同样租用陈炎娇的门面开食杂店,与丁云虾的食杂店仅一墙之隔。

当晚10时许,丁云虾8岁的女儿俞悦首先出现中毒症状,随后,她10岁的大儿子俞攀和6岁的小儿子俞涵也开始呕吐。其间,陈炎娇及其女儿念福珠也出现中毒症状。

最终,俞攀和俞悦于28日凌晨相继死亡,俞涵得到救治,其余中毒者无大碍。

案发后,平潭警方在死者死亡一小时之内迅速介入,初步认定是“人为投毒”,决定立案调查,福州警方派员协助调查。

立案后,平潭警方朝“投毒杀人”的方向,调查死者家庭的社会矛盾,并查找毒源。2006年7月30日,警方陆续从死者的心血和呕吐物中检验出“氟乙酸盐”有毒成份,认为死者系氟乙酸盐鼠药中毒死亡。

警方从念斌食杂店通往案发现场的门把手上检出氟乙酸盐离子碎片,认为念斌及其妻子有重大作案嫌疑。

测谎:答不出“总理是谁”

2006年8月7日,念斌被警方带走。

根据警方提供的办案经过,2006年8月7日,警方对念斌进行了测谎,念斌没有通过,当天被留置盘问。

念斌的辩护律师张燕生告诉记者,念斌曾告诉她,测谎时问了两个问题:国家主席是谁?总理是谁?念斌回答了第一个问题,但没能答上第二个问题。“他没答上来,觉得很丢人,所以有些慌张,导致测谎没过。”张燕生说。

2006年8月8日,念斌作出有罪供述:2006年7月27日凌晨1时,他将浸泡过鼠药的水倒入丁云虾家烧水的铝壶中,原因是丁云虾7月26日晚抢走了一个要买一包香烟的顾客,他想让丁云虾“肚子痛,拉稀”。

至此,这起被警方称为“2006·7·27投毒案”的命案在12天内告破。随后,破案的消息在当地电视台连续多天滚动播报。

据当地媒体报道,此案由福州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联手攻坚,省公安厅挂牌督办,被列为福建省2006年十大刑事案件之一。

控诉:遭刑讯逼供曾咬舌自尽

平潭警方提供的办案经过显示,2006年8月7日晚,警方对念斌留置审查至深夜,未能突破,部分侦查人员也认为对念斌的怀疑依据不足。但当时的平潭县公安局副局长张秋生、福州市刑侦支队三大队大队长魏贞文等人研究认为,“不能轻易放弃”,直到念斌作出有罪供述为止。

念斌在法庭陈述中控诉办案人员游经飞和翁其峰对他刑讯逼供,翁其峰用竹签往他的肋骨之间插,用小榔头垫书敲他,“隔山打牛”,让他痛不欲生。翁其峰还扬言将念斌老婆也抓进来。念斌还说,警方曾引诱他承认放老鼠药只是想让对方拉肚子,“顶多判你两三年”。

念斌称,因扛不住刑讯,他曾咬舌自尽。

该案侦办人员朱某某出庭作证时称,当时他们只是给念斌做“思想工作”,到凌晨3时许,突然发现念斌咬舌自尽,“我们叫来医生抢救,还给念斌戴上了牙套”。

念斌的辩护律师当庭质问,是什么样的“思想工作”,能够把人做得咬舌自尽?正是念斌被做所谓“思想工作”并咬舌的时间里,审讯录像出现了一小时的缺失。对此,多名警察出庭解释,但说法相互矛盾。

在福州市检察院提审念斌时,念斌开始翻供,称其有罪供述系在办案人员的殴打和威胁下作出,而警方却无法向法院提交完整的审讯录像。

审判:四次被判死刑三次上诉

2008年2月,福州中院一审判决念斌死刑,福建省高院第一次二审认为此案证据不足,发回福州中院重审。

2009年6月8日,福州中院再次判处念斌死刑。当念斌再次上诉时,2010年4月,福建省高院第二次裁定维持死刑判决,该案被移交到最高法进行死刑复核。

最高法对该案极为重视,复核法官来到福州当面提讯念斌,并专门约见了念斌的辩护律师。2010年10月,最高法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不核准念斌死刑,发回福建省高院重审,福建省高院又将案件发回福州中院重审。

2011年11月24日,福州中院第三次判处念斌死刑。该案又一次进入二审程序后,福建省高院数次延期审理,迟迟未判。在最高法两次批准延期审理之后,福建省高院才于2013年7月第一次开庭。

此次开庭中,证据文书上日期倒签、警方提交的审讯录像不完整、司法检验程序不合规等问题得到证实,最重要的是,警方作为定案依据的毒物检验结论受到专家的质疑。控辩双方激烈辩论4天3夜后,庭审忽然中断,审判长宣布“择期宣判”,但这一“择期”持续了近一年。

2014年6月25日,该案再度在福建省高院开庭。法庭审理认为,虽然上诉人念斌对投毒过程作过多次供述,但原判认定被害人死于氟乙酸盐鼠药中毒的依据不足,投毒方式依据不确实,毒物来源依据不充分,与上诉人的有罪供述不能相互印证,相关证据矛盾和疑点无法合理解释、排除,全案证据达不到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不能得出系上诉人念斌作案的唯一结论。因此,原判认定上诉人念斌犯投放危险物质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原公诉机关指控上诉人念斌所犯罪名不能成立。

标签:高院 中院 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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