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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号”办离婚 效果还挺好


来源: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谢绮珊)近日,有消息称,西安市长安区民政局每天“限号”办理离婚,该政策从2012年3月份开始实行,每天最多发15个号,最少发10个号码,排完不再办理。一时间,引发此举是否合法合理的热议,不乏网友为此“善行”叫好,也有不少人痛批其为懒政,违反婚姻法婚姻自由的相关规定。

原标题:“限号”办离婚 效果还挺好

本报讯 (记者谢绮珊)近日,有消息称,西安市长安区民政局每天“限号”办理离婚,该政策从2012年3月份开始实行,每天最多发15个号,最少发10个号码,排完不再办理。一时间,引发此举是否合法合理的热议,不乏网友为此“善行”叫好,也有不少人痛批其为懒政,违反婚姻法婚姻自由的相关规定。

有数据显示,近年来西安市离婚率一路攀升,西安市民政局数据显示,2013年西安有17670对夫妻协议离婚,比2012年增长了10.6%,较5年前上涨了55.4%。而长安区2011年办理离婚者1900多对。2012年“限号”离婚实行后,当年办理离婚者较2011年下降了140多对,2013年较2012年下降40多对。

昨天,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研究会会长、北京市妇联副主席夏吟兰教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按照我国现行婚姻法,婚姻自由是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对于长安区的举措,她认为,“作为一个区的婚姻登记机关,‘限号’离婚的初衷可能是好的,但是法律没有赋予他们这样的权力,程序上来讲不是特别合适。”

“婚姻登记机关只进行形式审查,不进行实质审查。也就是说,只要证件齐全,当事人自愿离婚,对子女、财产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符合离婚的形式要件,就可以离婚。但是,从某种意义上说,我认为,离婚登记程序要件的简化,是离婚率上升的原因之一。”夏吟兰说,“中国是离婚最自由的国家之一,离婚的成本就是9元,在登记离婚的这个环节上,可能几分钟就办完了。人们闪结闪离,对结婚没有考虑好,对离婚也没有考虑好。”

标签:离婚 离婚率 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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