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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职棒假球案 前球员陈致远张志家判刑确定


来源:华夏经纬网

华夏经纬网8月13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高等法院”今天宣判中华职棒假球案,前职棒球员陈致远判有期徒刑6个月、蔡丰安6个月、张志家4个月、杨博任6个月确定,都可易科罚金。

原标题:中华职棒假球案 前球员陈致远张志家判刑确定

华夏经纬网 2014-08-13 10:43:49

华夏经纬网8月13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高等法院”今天宣判中华职棒假球案,前职棒球员陈致远判有期徒刑6个月、蔡丰安6个月、张志家4个月、杨博任6个月确定,都可易科罚金。

据报道,职棒20周年总冠军赛2009年10月落幕,随即爆发职棒打假球案,前职棒球员曹锦辉、张志家与陈致远等多名明星球员涉入;当时的板桥地方法院检察署2010年侦结后,陈致远、蔡丰安、张志家及杨博任等人被依诈欺等罪起诉,曹锦辉则获不起诉。

新北地院2011年6月间就中华职棒打假球案宣判,前台南县议会议长吴健保、组头蔡政宜、余则彬及张志家、陈致远等球员,共计23名被告被判1月15天到7年不等刑期,总并科罚金超过新台币5000万元。

全案经上诉,由“高院”审理。法官宣判时表示,原审未考虑新旧“刑法”适用,并科罚金部分全部拿掉;2006年7月前犯罪,应视为连续犯,仅论一罪,被告刑度都降低。

标签:球员 假球 原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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