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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赢一场官司”应引起反思


来源:南方都市报

以老百姓的淳朴观念,凡事都得讲个理。既然国土局错都认了,那自然得改;既然法院判都判了,那自然可以执行。然而落到实处,却又不是那么回事,有错不改你还奈何不了他。李先生空赢一场官司的遭遇,不过是作为外宾,偶然得享一番“国民待遇”而已。这件事情上,李先生估计也得心力交瘁了,同样损失的,还有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的公信力。说到底,这是一个“双输”的局面,实在是很应该反思的。

原标题:“空赢一场官司”应引起反思

城中热事

李先生入了马来西亚籍,却没有断了跟中国大陆的联系。他在台山市广海镇有一套祖屋,多年前被错划给了别人,于是他将台山市国土资源局诉至法院,要求按照省政府契纸确认所有权。官司打赢了,国土资源局却拒绝履行,而当李先生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也被法院拒绝了。李先生空赢了一场官司。(见南都8月8日海外台山版)

以老百姓的淳朴观念,凡事都得讲个理。既然国土局错都认了,那自然得改;既然法院判都判了,那自然可以执行。然而落到实处,却又不是那么回事,有错不改你还奈何不了他。李先生空赢一场官司的遭遇,不过是作为外宾,偶然得享一番“国民待遇”而已。这件事情上,李先生估计也得心力交瘁了,同样损失的,还有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的公信力。说到底,这是一个“双输”的局面,实在是很应该反思的。

首先要反思的,是行政的变易性。我们的政府部门太能折腾了,法律变了,办事规则要变;政策变了,办事规则要变;领导变了,办事规则要变。你总会在办事的时候发现,跟上次或者跟别人传授的经验又不一样了。办事的花样换得多,难免就会不严谨,折腾人的概率自然也就增加了,让办事的老百姓无所适从,让严格办事的公务人员也常常背上骂名。以李先生为例,他几十年没来办这个事情,办事规则都不知道换了多少轮了,当年发契纸和现在发产权证,虽然性质相同,办事规则却完全不同,甚至完全无法衔接,要办成事的概率自然不大。

其次要反思的,是行政的刚性。虽然办事规则总在换花样,但是一旦定下来,要求老百姓递交的资料却是非常刚性的。少了哪一样,都得请你再跑一趟。这种刚性在变幻莫测的社会生活面前,是不堪一击的,常常是道理讲得清,要求你递交的资料却拿不出来。以华侨李先生的遭遇为例,这么多年都没有处理祖屋的事,当李先生拿省政府契纸出来,估计国土局的办事人员都傻眼了,这是什么古董啊?这谁敢认,谁敢给你办啊?道理讲破也没有用,请你打道回府,按照我们要求的资料一二三凑齐再来。

第三要反思的,是行政权力的过于强大。在这个案例中,行政机关可以不遵守法院的判决,法院还不敢立案强制执行。对法院尚且如此,对办事的普通老百姓就更加可想而知了。即使是行政机关错了,你也得按照他的一套规则来,否则还真不给你纠错。这种情况相信不少人都有过体验了。

要想不“双输”,行政机关还是得多走走群众路线,放下架子,少点折腾。在办事规则的设计上,最要紧的是要求得最大公约数,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一旦遇到办错事或者规则不能适用的特殊情况,也要负起责任来,特事特办。当然,这一切都还有赖于“第三只眼”的存在,一定要有强大的制衡力量。法院就是这种制衡力量,如果法院都没办法让国土局依法办事,还不如回家种番薯,你说呢?(牧遥)

标签:规则 诉至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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