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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钱分钱”诱骗钱财18万余元


来源:潇湘晨报

本报湘潭讯 利用一张百元真币和一沓冥币,三人分工明确,以捡钱、分钱的方式诱骗他人钱财达18万余元。近日,湘潭县法院对何晓辉等三人犯诈骗罪作出判决,三人分别获得三至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原标题:“捡钱分钱”诱骗钱财18万余元

本报湘潭讯 利用一张百元真币和一沓冥币,三人分工明确,以捡钱、分钱的方式诱骗他人钱财达18万余元。近日,湘潭县法院对何晓辉等三人犯诈骗罪作出判决,三人分别获得三至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3年7月中旬的一天早晨,何晓辉和自己女友王洁、朋友钟奎三人经商量后驾车来到湘潭县易俗河镇,采取捡钱、分钱的方式,骗走一个老人3000元现金,一枚金戒指,并在邮政银行取走了老人10000元现金。

经查,何晓辉伙同王洁、钟奎、舅舅刘新国(已判刑),采用“捡钱、分钱”的方式,在湖南省湘潭市、衡阳市等地实施诈骗作案。2012年7月以来,何晓辉参与诈骗作案11次,诈骗财物价值共计187306元;王洁参与诈骗作案11次,诈骗财物价值共计187306元;钟奎参与诈骗作案9次,诈骗财物价值共计174056元。

法院判处何晓辉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判处王洁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判处钟奎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文中人名均系化名)记者肖洋桂通讯员黄戌娟罗雪姣

标签:诈骗 银行 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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