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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因山场被转包投毒杀人未遂获刑五年


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抚州7月21日电(通讯员 刘敏 程青峰)因以前长期在外拖欠村里税款,承包的山场被村组收回并转包给他人,心里不满与转包人多次争吵不解恨,还窜到其家中投毒杀人。近日,经江西省宜黄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县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欧某某有期徒刑五年。

原标题:一男子因山场被转包投毒杀人未遂获刑五年

正义网抚州7月21日电(通讯员 刘敏 程青峰)因以前长期在外拖欠村里税款,承包的山场被村组收回并转包给他人,心里不满与转包人多次争吵不解恨,还窜到其家中投毒杀人。近日,经江西省宜黄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县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欧某某有期徒刑五年。

现年57岁的欧某某系宜黄县南源乡某村农民,因以前长期在外,拖欠其所在村组的农业税,其承包的山场后被村组收回并转包给同组村民欧阳某。2013年10月,欧某某回到村里,看到欧阳某在其原承包的山场上砍伐竹子,认为欧阳某是在偷自己的财产,多次与欧阳某争吵后仍不解恨,遂产生以下毒方式杀死欧阳某进行报复的念头。同月26日,欧某某在村组小庙边捡到一个内有少量剩余药物的农药瓶,便窜入欧阳某家的厨房,将瓶内的药物全部倒入厨房餐桌上的白酒瓶内,之后逃离现场。当晚5时30分左右,欧阳某在饮酒时发现气味有异,怀疑被人投毒,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根据欧某某、欧阳某的指认,分别提取了被告人作案所用农药瓶和酒瓶。经鉴定,农药瓶和酒瓶中均含有敌敌畏成份。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欧某某为泄私愤,欲以投毒方式故意杀害他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且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交代犯罪事实,系坦白,对其可从轻或减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标签:归案 故意杀人罪 欧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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