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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了物业,我们要交两茬钱?


来源:华商报

老物业一夜间“蒸发”,卷走业主预交的物业费;新物业接管后,要从提供服务之日收取物业费。“换了物业,我们为啥要交两茬钱?”有业主疑惑。

原标题:换了物业,我们要交两茬钱?

老物业一夜间“蒸发”,卷走业主预交的物业费;新物业接管后,要从提供服务之日收取物业费。“换了物业,我们为啥要交两茬钱?”有业主疑惑。

近日,西安咸宁东路东方绿洲小区业主摊上烦心事:陕西昕玥物业服务有限公

司在4月中旬,拉走办公用品后人去楼空。还卷跑了小区700余户业主提前交纳的两个月、甚至更长时间的物业费、停车费、装修押金等20余万元。

“4月买电时,还让把第二季度的物业费交了。”业主赵先生说,“5月初新物业来了,让再从5月起交物业费。”

“我一次交了一年的物业费,老物业说一次性交一年送一个月。这下可好,拿了钱人不见了!”业主赵女士说。

据了解,这个小区的新物业是陕西心桥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5月1日起正式接管,物业费也从接管之日起收取,新物业因与业主形成新的物业服务合同,因此,业主需按合同交纳物业费。

昨日下午,华商报记者联系了这个小区的开发商——西安大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去年7月,由于业主对这个物业管理的意见很大,我们曾将其起诉到雁塔区法院。而在判决还未下来时,他们‘蒸发’了,不仅欠下业主的物业费,还有装修押金、停车费等,就连每月要交给供电局的电费,都由我们垫付。”西安大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工作人员艾霞说,“目前,从我们向业主征集的证据看,原物业开出的各类收据共计20余万元。现在,我们已将这些资料递交到雁塔区法院,希望通过法律手段追回业主损失。”

华商报社区记者李元元 实习生刘梦雨

标签:物业 物业费 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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