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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骗取同乡残疾人信任并伙同他人胁迫其乞讨被逮捕


来源:正义网

犯罪嫌疑人周某(男,1985年7月6日出生,系山东省枣庄市滕州人)于2014年3月初以外出卖衣服、做小买卖为由,骗取同为滕州市的残疾人王某、沈某及其家人的信任后,将二人领走。后周某雇佣犯罪嫌疑人张某(男,1982年5月1日出生,系山东省枣庄市滕州人)为其开车,用事先准备好的音响、滑板车等乞讨工具,以暴力、胁迫手段强迫王某、沈某为其乞讨挣钱。期间,周某将王某、沈某身份证及其残疾人证以怕二人丢失为由骗取后自己保管,并安排张某在王某、沈某实施乞讨期间进行监视,以防止二人逃跑或偷懒。2014年3月初至5月底,周

原标题:男子骗取同乡残疾人信任并伙同他人胁迫其乞讨被逮捕

正义网鄂尔多斯7月7日电(通讯员 乔媛)在外打工人员周某以外出卖衣服、做小买卖为由,骗取同乡残疾人王某、沈某及其家人的信任后,将二人领到陕西、河北、内蒙古等地,伙同犯罪嫌疑人张某胁迫他们上街乞讨,乞讨收入归其所有。7月2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检察院以组织残疾人乞讨罪对周某、张某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周某(男,1985年7月6日出生,系山东省枣庄市滕州人)于2014年3月初以外出卖衣服、做小买卖为由,骗取同为滕州市的残疾人王某、沈某及其家人的信任后,将二人领走。后周某雇佣犯罪嫌疑人张某(男,1982年5月1日出生,系山东省枣庄市滕州人)为其开车,用事先准备好的音响、滑板车等乞讨工具,以暴力、胁迫手段强迫王某、沈某为其乞讨挣钱。期间,周某将王某、沈某身份证及其残疾人证以怕二人丢失为由骗取后自己保管,并安排张某在王某、沈某实施乞讨期间进行监视,以防止二人逃跑或偷懒。2014年3月初至5月底,周某、张某带领两名残疾人先后到西安、包头、河北、鄂尔多斯等地的30多余个庙会进行乞讨。2014年5月27日,残疾人王某在达旗乞讨时趁周某、张某不备,通过他人向民政部门人员求助并最终获救。

办案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周某以限制人身自由等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乞讨,张某伙同周某管理残疾人员,严重侵害他人人身权利以及社会道德风尚,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涉嫌组织残疾人乞讨罪。近年来,此类犯罪层出不穷,检察官建议,要有效打击此类犯罪,必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形成政法、街道社区、家庭合力,从源头上减少拐骗操纵残疾人犯罪的发生。

标签:王某 沈某 周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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