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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来源:正义网

岳艳:本院受理吴道君与你离婚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穗民初字第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三穗县人民法院

原标题:【公告】

石先琼:本院受理张健源与你离婚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赤民初字第720号案件的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官渡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赤水市人民法院

罗国南:本院受理梁建华诉你离婚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8: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大楼第9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刘含:本院受理姚庚申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于2014年6月24日审结,依法向你送达(2014)万民初字第1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铜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法院

罗开恒:本院受理陶丙凤与你离婚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审判。   贵州省三穗县人民法院

岳艳:本院受理吴道君与你离婚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穗民初字第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三穗县人民法院

潘岩妹:本院受理石国林与你离婚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穗民初字第1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三穗县人民法院

许发菊:本院受理姚本文与你离婚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穗民初字第1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三穗县人民法院

李松:本院受理潘其静诉你离婚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构皮滩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贵州省余庆县人民法院

杨承平、项兰俊:本院受理程跃云诉霍山县房地产管理局和你们认为侵犯房产权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3)霍行初字第00006号行政判决书及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判决书和上诉状副本,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六安市中级人民法。 安徽省霍山县人民法院

陈贵健:本院受理刘龙凤与你离婚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简易转普通程序民事裁定书、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状副本、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2014年10月10日9时在第二法庭开庭审理(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建省周宁县人民法院

李玉峰、申燕:本院受理郝长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肥民初字第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肥城镇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肥乡县人民法院

龚晓东:本院受理张新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鄂松滋民初字第004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

龚晓东:本院受理罗小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鄂松滋民初字第005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

刘新路:本院受理纪新建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增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河北省藁城市人民法院

张凤梅:本院受理孙红涛诉你离婚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增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河北省藁城市人民法院

石通合:本院受理马志斌诉你为借款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2014年10月27日9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河北省肃宁县人民法院

石通合:本院受理崔连杰诉你为借款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2014年10月27日9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河北省肃宁县人民法院

陈运珍:本院受理臧军好诉你离婚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顺民初字第1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顺平县人民法院

王莎:本院受理刘宾诉你离婚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顺民初字第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顺平县人民法院

扶文辉,谢玲荣:本院受理刘文利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3)冷民二初字第2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南省冷水江市人民法院

徐秀芳:本院受理高彬诉你离婚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榆民初字第9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

焦元梅:本院受理任德禄诉你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习民初字第6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官店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习水县人民法院

高清德:本院受理牛长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临民初字第3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王翠英:本院受理王志强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临商初字第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胡润泉:本院受理孙文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9: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桃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

张梅:本院受理吴启斌诉你离婚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9: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桃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

王为道、束学刚:本院受理赵瑞诉你们及王贤应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3)舒民二初字第00521号民事判决书及补正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

闫振峰:本院受理陈芳诉你离婚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蒙民一初字第004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板桥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

周启:本院受理吴秀艳诉你和郭大亭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被告郭大亭在法定期限内上诉,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视为送达。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周启:本院受理张建英诉你和郭大亭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被告郭大亭在法定期限内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视为送达。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周启:本院受理王文山诉你和郭大亭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被告郭大亭在法定期限内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视为送达。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周启:本院受理王小明诉你和郭大亭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被告郭大亭在法定期限内上诉,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视为送达。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周启:本院受理杨利诉你和郭大亭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被告郭大亭在法定期限内上诉,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视为送达。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周启:本院受理李玉双诉你和郭大亭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被告郭大亭在法定期限内上诉,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视为送达。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胡思华:本院受理苏世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9: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桃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

耿立宝:本院受理申立静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凤民一初字第001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

望江县江天纺织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通明和、童方红、童结霞、童智祥诉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30在本院高士中心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安徽省望江县人民法院

沈本权:本院受理蔡先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中心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滨海县人民法院

朱平:本院受理王建华诉南通市南海生态休闲农庄有限公司、朱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3)皋民初字第16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

凡俊林:本院受理卞爱玉与你离婚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滨蔡民初字第0069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滨海县人民法院

凡青玲:本院受理韩品同与你婚约财产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滨蔡民初字第0088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滨海县人民法院

周玉进:本院受理蔡利与你离婚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滨蔡民初字第0089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滨海县人民法院

陈永亮:本院受理张国梅与你离婚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滨蔡民初字第0090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滨海县人民法院

王鹏、周凤萍:本院受理王建权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霍民一初字第003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刘辉:本院受理张恒真诉你同居关系析产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2014年10月9日10时在本院李集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

陈登礼:本院受理王磊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夏民初字第1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李集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

李冬梅:本院受理赵千伍诉你离婚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王家桥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

杨德春:本院受理李然诉你离婚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牛头崖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河北省抚宁县人民法院

罗文亮:本院受理李巧玲诉你离婚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鄂大悟民初字第002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宣化店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大悟县人民法院

康敬业、李细妮:本院受理彭继伟诉你们及冯占峰、张竹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权利义务须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2014年10月13日10时在本院5号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则依法判决。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禹州市朝盛机械配件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李灿杰诉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权利义务须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2014年10月13日9时在本院5号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则依法判决。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李娟:本院受理王云峰诉你离婚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间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天10点(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五女店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河南省许昌县人民法院

冯建海:本院受理冯玉环诉你离婚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送达(2014)固民初字第4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固安县人民法院

杨丙禄:本院受理王文强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送达(2014)固民初字第5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固安县人民法院

刘艳学:本院受理河北围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及刘艳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新拨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河北省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金小丽:本院受理王彦才诉你离婚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鄢民初字第2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申全学申请宣告申全福死亡一案,经查申全福,男,汉族,住遂平县花庄乡邓庄村路庄。申全福于2003年3月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间一年。申全福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人员与本院阳丰法庭联系。公告期满本院将依法裁判。            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

燕杰:本院受理史玉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永民初字第9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马桥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

刘伟:本院受理孟祥付诉你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2: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山东省泗水县人民法院

唐前章(男,510681196408103010)、李宗莲(女,510623197605072824):本院受理广汉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及王洪、曾令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公告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2014年10月229时在本院雒成法庭公开审理,合议庭成员:袁晓斌、杜天鹏、人民陪审员廖君,逾期将依法判决。          四川省广汉市人民法院

高科:本院受理廖亚洲诉你及苟再兴、广汉市家福来电器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阳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公告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雒成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四川省广汉市人民法院

祁晁林、陈华:本院受理李海金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中江民初字第10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中江县人民法院

崔喜才、崔云超:本院受理张燕诉你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获民初字第1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获嘉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稷山县恒昌煤焦有限公司因银行承兑汇票遗失(票号4020005220779096,出票人洛阳协利汽车有限公司,付款行西工联社黄河路分社,收款人洛阳超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金额500000元,出票日期2014年2月26日,到期日2014年8月26日)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本院将依法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行为无效。  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稷山县恒昌煤焦有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遗失(票号4020005221011214,出票人洛阳尚汇商贸有限公司,付款行洛阳市市区联社白马寺信用社,收款人洛阳尚煌商贸有限公司,金额100000元,出票日期2014年6月4日,到期日2014年12月4日)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本院将依法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行为无效。   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稷山县恒昌煤焦有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遗失(票号3050005324123734,出票人洛阳市友信工模机械有限公司,付款行民生银行洛阳分行,收款人洛阳普达机械有限公司,金额100000元,出票日期2014年3月11日,到期日2014年9月11日)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9月11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本院将依法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行为无效。 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阳城县大富运实业有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遗失(票号3050005324126779,出票人洛阳市伟业天公轻纺有限公司,付款行民生银行洛阳分行,收款人洛阳明拓商贸有限公司,金额500000元,出票日期2014年3月14日,到期日2014年9月14日)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9月14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本院将依法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行为无效。 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

张保和、刘海涛、司志东、耿庆海、刘卫健:本院审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审判庭成员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李东、孙梅珠、杲建国、王成:本院审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审判庭成员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标签:上诉状 民初字 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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